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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我,故乡是什么?我的回答是,一间正在煮汤的、温暖的、水汽湿润的厨房,木头桌上放着切到一半的青菜。

然后我意识到,这是我童年时代所见。或者是在一个有阳光的墙角里,有人在用钩针织一顶毛线帽子,古老的西瓜皮式样—这也是我童年时代所见。
与之相关的,都是我姑妈。她穿蓝色大褂衣服,梳发髻,身上有厨房煮食物的气味,她是将我从小带大的人,我家最暖和的地方总是厨房。
一个人童年时代的回忆,也许就是城市人的故乡所在。
平乐的油灯
我在平乐找到了姑妈小时候出生并长大的房子,看到她学会做饭并照顾家人的厨房,还在原来的地方。厨房里正煮着什么,墙上留着柴火熏黑的痕迹。
我和孩子一起站在厨房里。我和她都是姑妈带大的,所以我们都在她的睡前故事里熟悉了这间厨房。在那里,我好像能感受到她的存在,她是个少女,吃素,信佛,照顾家里的大大小小,做瘦肉汤给他们滋补,自己从不尝一口。
出门去,过马路,就是她下河洗衣服的码头。沿街走几分钟,是一间叫泰和的杂货铺,一百三十年历史了。当年我的爷爷是那家店的掮客,他从杂货店二楼摔下来,昏迷了三天,后来醒来了。这个故事也是我从姑妈那里听来的。
在泰和铺里我看到古老的粗瓷碗,造型优美,还有砂锅,以及美国壳牌石油进入南方的时候流传下来的玻璃油灯,这样子的小煤油灯曾经出现在壳牌石油上世纪八十年代重回中国大陆时制作的纪念品照片上。我爸爸曾在这样的油灯下读书,姑妈曾在那里做针线,她的女红又平整又细密。我看到粗陶做的米缸,腌泡菜的坛子,捣蒜用的厚陶碗和松木削出来的捣棒,童年时代厨房的味道渐渐浮现在意识里,大蒜和红辣椒以及粗盐,放在一起切碎捣烂,然后拌入碎猪肉蒸成肉饼。我就是吃这些食物长大的。
在平乐大街上我们看到了从小熟悉的情形:晒橘子皮。姑妈总收集起我们吃过的橘子皮放在阳台上晒干,然后烧菜的时候放进去。或者泡水,当茶喝,特别是吃多了以后。广西那陌生又熟悉的边远之地,橘子皮就在阳光下晒着,好像她还生活在这里。
在自己未曾生活过的地方,能找到如此熟悉到已经忘记的食物和情形,我想这也是故乡。如今姑妈已经过了百年冥寿,按照中国人传统的说法,她已远远离开这一世所有与她关联的人与事,到自己的新生活中去了。我冬至后去墓上看望她,盼望她已经找到一份好人家,遇到爱她的人,盼望她这一世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在冬天里我带去的都是颜色娇嫩的花,浅绿色的雏菊和粉红色的康乃馨,好像给孩子房间里放的花。我盼望姑妈这一世能得到无限的宠爱,有机会去看美好的大千世界,享受生活和生命,不会只在一间厨房里为三代亲人煮一辈子热汤。

离开时,我们在泰和行买了两盏玻璃手工做的小油灯,一盏太阳带回去,要放在旧金山家里。一盏我带回家,要放在自己书桌上。我丈夫管这盏油灯叫“平乐灯”,它的意义似乎抽象成了一种天长地久的珍贵祝福,来自我们血缘里的根。然后我们在茶江岸边的一座小土地庙,给小小的、在南国阳光下微笑着的泥塑土地公公土地婆婆上香行大礼,以此告别这片受他们护佑的土地,和在这片土地上生活过的亲人们。如今亲人们都已故去,唯有它们长长久久地留在原处,永远都会等我们回去。
魔都的霓虹灯
我与父母来到上海时只有四岁,开始认识很少几个字。夜晚走出火车站时,我看到候车室平坦的屋顶上,红色的细条霓虹灯管勾勒出来了“上海”二字。我点给父母看,那两个字就叫“上海”。记得父母很赞许。
我们从火车站回到在上海的新家,那是一条安静的小街道,在法租界时代,叫赵主教路。经过一些斑驳的树影,在一座教堂斜对面的院落前,父亲说,我们到家了。那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上海,是上海有史以来最禁锢和寂静的时期,但纵使是这样,它却在头一个我遇见它的晚上,向我展现了这座城市最本质的面貌:霓虹灯,虽然它变得安静了;街道两边由于纬度的不同已渐渐变种了的法国梧桐树;还有那座寂静无声的、大门紧闭的小教堂,虽然要过许多年后我才知道,它是一座华人开设的基督教堂,里面住过一位传说中的赵主教。小教堂里曾安放过一个著名的革命者的骨灰—冼星海。
我这个北方小孩,就这样在被人称为魔都的城市里住下,在这里长大成人。当我二十年前开始写作这个街区的故事时,才开始渐渐理解这些伴随我长大的城市街景:它曾经对现代化、工业化、西化狂热的追逐,它对新世界绝无反顾的向往。我早已对它这旧通商口岸城市的面貌习以为常,但却是在写作的过程中,才渐渐体会到如此的容颜,对这座处在中国广袤大陆的边缘的港口城市,意味着怎样的命运。它这混血儿的命运,决定了这座城市里的人生,不得不上演各种稀奇和难得的故事。这个魔都,对一个写城市故事的作家来说,实在是再好不过的工作场所:我每天都目睹着故事的上演,发生或者高潮。
二十年前,我开始写作这个城市的故事的时候,就选择了非虚构的文体,这是一种以真实事件与人物为基础的文体。对充满传奇的上海故事来说,这种强调真实的文体很好地解决了“读者也许不能相信这是真的”这个困扰。鸦片战争后,上海被迫开放成通商口岸城市的历史,一直是民族惨痛与困惑的历史,令人难以正视。上海人也常常被视为一种有缺陷的中国人,这是一个负有原罪、备受嘲讽,却又活力无限,令人艳羡与向往的地方,背负着无数真假莫辨的史实与善恶交织的人物,它们逼迫一个作家先要打开自己的眼界与胸怀,然后才能开始写作。要是你没有鸟那样宽广的视野,便难以看清故事的脉络。这时,非虚构的文体,对事件本身发展的忠实,便在各种迷途中,提供了实在的、历史的方向。“真实”的原则,和来自真实的那股永不会消失的触动人心的力量,让我感到一种好像使命般的动力。 这样写故事,记录城市的变迁和城市居民的命运,像是这样一种情形:上帝创造了命运和故事,陈丹燕记录和描述了它们。

二十年来,我用这种方式写了六本书,有些用了散文体,有些是传记小说,有些则是以真实的事实为基础的短篇小说,最后一本,则是以一栋著名的建筑为主线的非虚构体长篇小说。这个故事让人纠缠在它的矛盾性里,它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它到底是在直截了当讲事实,还是充满了隐喻的小说?但我却只想考证出这栋建筑的生命史,只想表达出它自身的复杂与奇特,在我看来,它就是这座城市的主角。这座城市提供了如此奇特的故事,写作二十年之后,我才发现,自己笔下渐渐形成的奇特的文体,只是为了合适讲述故事而渐渐完善起来的那件合适它穿的衣裳。上海历史的丰富与似是而非,原来就是我写作的本源。
多年前我在中文系的写作课上,学习“形式为内容服务”。但是,这句话真正在我心中有了着落与体会,却要等到二十年的写作以后。那时,我的写作课老师说,一个作家,要找到自己特殊的写作方式,建立起自己独特的字库,才算是一个成熟的作家。也要等到这时,我才在心里打量一下自己,从我十岁时决定将来自己要当一个作家至今,四十年过去了,的确一直都在努力,现在,那么,我算是成熟了吧。
二十年,六本书,其中大多数曾经畅销,又随着时间流逝,渐渐从畅销转为长销,倚靠文学渐渐行来的漫长旅程,却只有一个非常简单的目的,就是想要认识我长大成人的城市。我幼年即来到这座城市生活,它养育了我,我却并不怎么认识它。现在想来,非虚构的文体是最符合这种初衷的手段,首先满足了自己探索家园的愿望。
我感谢这座城市教会我如何认识一个复杂的事物,理解一种复杂的人,体谅命运下奇异的变化,同情在巨变中分崩离析的记忆与人生,钟爱一种叫做定力的内心力量。我也感谢这座超过那时给了我丰富的故事,让我能完成自己的创作,得以在写作中成熟,并拥有精神力量。我能感受到自己在写作的探索中心智渐渐的成熟。
少年时代的漫游
我猜想,世上没有什么,比少年时代的漫游,更能让人对一个地方印象深刻。而1972年以后,气息奄奄的学校,残缺不全的中小学课程,关闭多年的大学,没有个人前途可言的社会,无意中给少年们大量独立的时间,学校是无聊的,家庭也是无聊的,于是,他们便结伴,或者独自,在城市里漫游。
凋败的城市,失修的旧房子,多年不曾整理的花园,每年春天越开越小的玫瑰和芍药,废弃的石头喷泉,摇摇欲坠的英国排屋顶上的烟囱,失去了雕像的纪念碑和小街心花园,都是少年们漫游的地方。
他们经过一些传出练习曲的房子,有时是大提琴,有时是唢呐。他们窥视别人家打开的窗子,看到室内的窗下,有人在练习书法。有时他们在街上遇到另一些孩子,大多数是男孩子,有些人背着画板,提着装颜料的小木匣子,四处寻找类似印象派风景画的地方。他们因为有一技之长,而保持着骄傲的脸色。也有人在街头巷尾滋事,如同现在的小混混。他们把绿色的解放军帽的前沿用手抹得高高的,有棱有角的,看上去好像是国民党军官的硬壳帽子,戴在头上,将帽沿压得低低的。还有另一些人集合在一起,骑脚踏车到乡下去玩,女孩子们将白衬衣的领子翻在蓝罩衣领子外面,看上去非常清新爽朗。喜欢唱歌的女孩子们,会相约在一个有乐器的女伴家中,在她的伴奏下,一支接一支唱歌,只为了听到好听的声音,她们就花几个星期排练重唱。
我曾去过一个秘密的诗歌朗诵会,一个男孩子写了厚厚一叠诗,据说是模仿普希金的。至今我还记得其中的一句:“当我踏上49路电车,哦,我的城市在眼前掠过。”这句平淡笨拙的,更像一行宣叙调的句子,竟让我忘记了在哪里听到,忘记了作者的名字,甚至忘记了全诗的主要内容后,还一直记得。因为那真的,真的是一个漫游的上海少年,在启程时心情最真实的写照。
那个时代,成年人还不得不在单位里小心翼翼做人,少年们却已经开始一点一滴建立自己的亚文化。他们清新,饥渴,莽撞,热烈,在为自己挣一技之长的现实幌子下,探索自己的生活方式,自己对生活的爱和想象,探索暴烈以外的广大世界。那时的上海,在漫游少年的心中,是因为颓唐所以浪漫,而且神秘的城市。这就是我的少年时代与我的城市。
这样一种写作的生活
多少年来,春花秋月之时,我都是在电脑屏幕前度过的,越过闪烁的电脑屏幕,望向一望无际的蓝天,蓝天上奔跑而过的大朵白云,夏末金色的阳光,令人想到阴雨延绵的冬天就要来临,我将自己控制在电脑前,安静地坐着、写着,因为我需要完成一个故事,需要完成这个城市的一些故事的记录,我需要通过自己的写作来认识自己生长的城市,进而认识自己。人认识自己的道路一定因人而异,有着无数条,但我的这条道路,是通过写作一个一个故事。
有人就是这样度过了自己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比如我。
这两年,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相继去世,一是将我一手带大的姑妈阿玉,一是我的父亲莲生。我是家中最小的、唯一的女孩,可以想见,父亲会如何疼爱小女儿。我发现这一生中最困难的两年多时间,我写了两本书,在阿玉去世前后我开始写《莲生与阿玉》,在她去世后完成。在父亲去世前后我开始写《成为和平饭店》,在他去世后完成。我只记得,写着写着,突然嘴里发出呜咽,我似乎重新落入失去的深渊中,洗干净脸以后,再开始写故事。等到《成为和平饭店》写完,是这个五月的凌晨四点多钟,街道上飘荡着夜间樟树散发的芬芳,还有满树花朵盛放,以及满地落英。那时我意识到,自己这一生,现在为止最困难的时候,依赖的是写作。我非常庆幸自己能依赖一样靠自己可以找到的东西,而不是依靠别人。有人就是这样度过了自己一生中最艰难的时光,比如我。
写作,做一个作家,一直是我的理想。我在中学时代开始写作并发表作品,大半生都在写作,无论春夏秋冬,都坐在桌子前,我发现自己非常喜欢写作,从未对它厌倦过。这些年常有年轻的记者这样来问我,纸质书似乎就要灭亡了,作家也因为媒介的发达而成为一种公众的职业,类似父母这样的角色,谁都可以去做做看,不必像古典的时代那样,需要格外的训练。我发现自己心中并未真正为此忧虑过,我想,新时代无论如何的新式,人们内心听故事的欲望,总是与生俱来的吧。
这是我第一次将自己那六本写上海的非虚构作品放在一起翻阅,虽然都是自己小心翼翼写下的作品,却是第一次这样联系在一起通读,是为了向自己曾工作二十年的故事与文体告别吧。二十年的岁月,变成了六本书,在手里沉甸甸的。老实说,浮上心中的第一个感受,是感激这六本书。要是没有它们,我还不知道怎么度过自己的这生命中最好的二十年,也是困难重重的时光。找到故事,写下它们,成了我这个鸵鸟面前好大一堆沙子。
读着自己都已淡忘曾写过的那些句子,那些感受,那些词,才发现原来对自己生活的城市是不是自己的家乡,是否应该认同它,这样的疑问始终都在六本书里斑驳隐现—这个通商口岸城市是中国的吗?这个混血儿面貌的城市是我的城市吗?这个移民组成的城市也可以认作家乡吗?这个城市的精神又是怎么影响它的子民的呢?这些看似形而上,实质上也非常个人和具体的问题,一直都隐现在对一次旧城散步的记录中,或者在与一个街道上偶遇的人的攀谈里,那种熟稔如街坊邻居的口气。或者在对苏州河水在暮春散发出来的气味的描绘中。
二十年,不光写了六本书,文体相同主题关联,也是在披挂纷纷的故事与人物中,花明柳暗地为自己寻找着家乡。
难道一直都在找吗?我果然是个固执的人。
果然不软弱。
陈丹燕 作家。著有上海三部曲《上海的风花雪月》《上海的金枝玉叶》《上海的红颜遗事》等。故乡在广西平乐,同时是“上海记忆的追寻者”,关于两个故乡的记忆在她的文字中慢慢铺开。

然后我意识到,这是我童年时代所见。或者是在一个有阳光的墙角里,有人在用钩针织一顶毛线帽子,古老的西瓜皮式样—这也是我童年时代所见。
与之相关的,都是我姑妈。她穿蓝色大褂衣服,梳发髻,身上有厨房煮食物的气味,她是将我从小带大的人,我家最暖和的地方总是厨房。
一个人童年时代的回忆,也许就是城市人的故乡所在。
平乐的油灯
我在平乐找到了姑妈小时候出生并长大的房子,看到她学会做饭并照顾家人的厨房,还在原来的地方。厨房里正煮着什么,墙上留着柴火熏黑的痕迹。
我和孩子一起站在厨房里。我和她都是姑妈带大的,所以我们都在她的睡前故事里熟悉了这间厨房。在那里,我好像能感受到她的存在,她是个少女,吃素,信佛,照顾家里的大大小小,做瘦肉汤给他们滋补,自己从不尝一口。
出门去,过马路,就是她下河洗衣服的码头。沿街走几分钟,是一间叫泰和的杂货铺,一百三十年历史了。当年我的爷爷是那家店的掮客,他从杂货店二楼摔下来,昏迷了三天,后来醒来了。这个故事也是我从姑妈那里听来的。
在泰和铺里我看到古老的粗瓷碗,造型优美,还有砂锅,以及美国壳牌石油进入南方的时候流传下来的玻璃油灯,这样子的小煤油灯曾经出现在壳牌石油上世纪八十年代重回中国大陆时制作的纪念品照片上。我爸爸曾在这样的油灯下读书,姑妈曾在那里做针线,她的女红又平整又细密。我看到粗陶做的米缸,腌泡菜的坛子,捣蒜用的厚陶碗和松木削出来的捣棒,童年时代厨房的味道渐渐浮现在意识里,大蒜和红辣椒以及粗盐,放在一起切碎捣烂,然后拌入碎猪肉蒸成肉饼。我就是吃这些食物长大的。
在平乐大街上我们看到了从小熟悉的情形:晒橘子皮。姑妈总收集起我们吃过的橘子皮放在阳台上晒干,然后烧菜的时候放进去。或者泡水,当茶喝,特别是吃多了以后。广西那陌生又熟悉的边远之地,橘子皮就在阳光下晒着,好像她还生活在这里。
在自己未曾生活过的地方,能找到如此熟悉到已经忘记的食物和情形,我想这也是故乡。如今姑妈已经过了百年冥寿,按照中国人传统的说法,她已远远离开这一世所有与她关联的人与事,到自己的新生活中去了。我冬至后去墓上看望她,盼望她已经找到一份好人家,遇到爱她的人,盼望她这一世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在冬天里我带去的都是颜色娇嫩的花,浅绿色的雏菊和粉红色的康乃馨,好像给孩子房间里放的花。我盼望姑妈这一世能得到无限的宠爱,有机会去看美好的大千世界,享受生活和生命,不会只在一间厨房里为三代亲人煮一辈子热汤。

离开时,我们在泰和行买了两盏玻璃手工做的小油灯,一盏太阳带回去,要放在旧金山家里。一盏我带回家,要放在自己书桌上。我丈夫管这盏油灯叫“平乐灯”,它的意义似乎抽象成了一种天长地久的珍贵祝福,来自我们血缘里的根。然后我们在茶江岸边的一座小土地庙,给小小的、在南国阳光下微笑着的泥塑土地公公土地婆婆上香行大礼,以此告别这片受他们护佑的土地,和在这片土地上生活过的亲人们。如今亲人们都已故去,唯有它们长长久久地留在原处,永远都会等我们回去。
魔都的霓虹灯
我与父母来到上海时只有四岁,开始认识很少几个字。夜晚走出火车站时,我看到候车室平坦的屋顶上,红色的细条霓虹灯管勾勒出来了“上海”二字。我点给父母看,那两个字就叫“上海”。记得父母很赞许。
我们从火车站回到在上海的新家,那是一条安静的小街道,在法租界时代,叫赵主教路。经过一些斑驳的树影,在一座教堂斜对面的院落前,父亲说,我们到家了。那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上海,是上海有史以来最禁锢和寂静的时期,但纵使是这样,它却在头一个我遇见它的晚上,向我展现了这座城市最本质的面貌:霓虹灯,虽然它变得安静了;街道两边由于纬度的不同已渐渐变种了的法国梧桐树;还有那座寂静无声的、大门紧闭的小教堂,虽然要过许多年后我才知道,它是一座华人开设的基督教堂,里面住过一位传说中的赵主教。小教堂里曾安放过一个著名的革命者的骨灰—冼星海。
我这个北方小孩,就这样在被人称为魔都的城市里住下,在这里长大成人。当我二十年前开始写作这个街区的故事时,才开始渐渐理解这些伴随我长大的城市街景:它曾经对现代化、工业化、西化狂热的追逐,它对新世界绝无反顾的向往。我早已对它这旧通商口岸城市的面貌习以为常,但却是在写作的过程中,才渐渐体会到如此的容颜,对这座处在中国广袤大陆的边缘的港口城市,意味着怎样的命运。它这混血儿的命运,决定了这座城市里的人生,不得不上演各种稀奇和难得的故事。这个魔都,对一个写城市故事的作家来说,实在是再好不过的工作场所:我每天都目睹着故事的上演,发生或者高潮。
二十年前,我开始写作这个城市的故事的时候,就选择了非虚构的文体,这是一种以真实事件与人物为基础的文体。对充满传奇的上海故事来说,这种强调真实的文体很好地解决了“读者也许不能相信这是真的”这个困扰。鸦片战争后,上海被迫开放成通商口岸城市的历史,一直是民族惨痛与困惑的历史,令人难以正视。上海人也常常被视为一种有缺陷的中国人,这是一个负有原罪、备受嘲讽,却又活力无限,令人艳羡与向往的地方,背负着无数真假莫辨的史实与善恶交织的人物,它们逼迫一个作家先要打开自己的眼界与胸怀,然后才能开始写作。要是你没有鸟那样宽广的视野,便难以看清故事的脉络。这时,非虚构的文体,对事件本身发展的忠实,便在各种迷途中,提供了实在的、历史的方向。“真实”的原则,和来自真实的那股永不会消失的触动人心的力量,让我感到一种好像使命般的动力。 这样写故事,记录城市的变迁和城市居民的命运,像是这样一种情形:上帝创造了命运和故事,陈丹燕记录和描述了它们。

二十年来,我用这种方式写了六本书,有些用了散文体,有些是传记小说,有些则是以真实的事实为基础的短篇小说,最后一本,则是以一栋著名的建筑为主线的非虚构体长篇小说。这个故事让人纠缠在它的矛盾性里,它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它到底是在直截了当讲事实,还是充满了隐喻的小说?但我却只想考证出这栋建筑的生命史,只想表达出它自身的复杂与奇特,在我看来,它就是这座城市的主角。这座城市提供了如此奇特的故事,写作二十年之后,我才发现,自己笔下渐渐形成的奇特的文体,只是为了合适讲述故事而渐渐完善起来的那件合适它穿的衣裳。上海历史的丰富与似是而非,原来就是我写作的本源。
多年前我在中文系的写作课上,学习“形式为内容服务”。但是,这句话真正在我心中有了着落与体会,却要等到二十年的写作以后。那时,我的写作课老师说,一个作家,要找到自己特殊的写作方式,建立起自己独特的字库,才算是一个成熟的作家。也要等到这时,我才在心里打量一下自己,从我十岁时决定将来自己要当一个作家至今,四十年过去了,的确一直都在努力,现在,那么,我算是成熟了吧。
二十年,六本书,其中大多数曾经畅销,又随着时间流逝,渐渐从畅销转为长销,倚靠文学渐渐行来的漫长旅程,却只有一个非常简单的目的,就是想要认识我长大成人的城市。我幼年即来到这座城市生活,它养育了我,我却并不怎么认识它。现在想来,非虚构的文体是最符合这种初衷的手段,首先满足了自己探索家园的愿望。
我感谢这座城市教会我如何认识一个复杂的事物,理解一种复杂的人,体谅命运下奇异的变化,同情在巨变中分崩离析的记忆与人生,钟爱一种叫做定力的内心力量。我也感谢这座超过那时给了我丰富的故事,让我能完成自己的创作,得以在写作中成熟,并拥有精神力量。我能感受到自己在写作的探索中心智渐渐的成熟。
少年时代的漫游
我猜想,世上没有什么,比少年时代的漫游,更能让人对一个地方印象深刻。而1972年以后,气息奄奄的学校,残缺不全的中小学课程,关闭多年的大学,没有个人前途可言的社会,无意中给少年们大量独立的时间,学校是无聊的,家庭也是无聊的,于是,他们便结伴,或者独自,在城市里漫游。
凋败的城市,失修的旧房子,多年不曾整理的花园,每年春天越开越小的玫瑰和芍药,废弃的石头喷泉,摇摇欲坠的英国排屋顶上的烟囱,失去了雕像的纪念碑和小街心花园,都是少年们漫游的地方。
他们经过一些传出练习曲的房子,有时是大提琴,有时是唢呐。他们窥视别人家打开的窗子,看到室内的窗下,有人在练习书法。有时他们在街上遇到另一些孩子,大多数是男孩子,有些人背着画板,提着装颜料的小木匣子,四处寻找类似印象派风景画的地方。他们因为有一技之长,而保持着骄傲的脸色。也有人在街头巷尾滋事,如同现在的小混混。他们把绿色的解放军帽的前沿用手抹得高高的,有棱有角的,看上去好像是国民党军官的硬壳帽子,戴在头上,将帽沿压得低低的。还有另一些人集合在一起,骑脚踏车到乡下去玩,女孩子们将白衬衣的领子翻在蓝罩衣领子外面,看上去非常清新爽朗。喜欢唱歌的女孩子们,会相约在一个有乐器的女伴家中,在她的伴奏下,一支接一支唱歌,只为了听到好听的声音,她们就花几个星期排练重唱。
我曾去过一个秘密的诗歌朗诵会,一个男孩子写了厚厚一叠诗,据说是模仿普希金的。至今我还记得其中的一句:“当我踏上49路电车,哦,我的城市在眼前掠过。”这句平淡笨拙的,更像一行宣叙调的句子,竟让我忘记了在哪里听到,忘记了作者的名字,甚至忘记了全诗的主要内容后,还一直记得。因为那真的,真的是一个漫游的上海少年,在启程时心情最真实的写照。
那个时代,成年人还不得不在单位里小心翼翼做人,少年们却已经开始一点一滴建立自己的亚文化。他们清新,饥渴,莽撞,热烈,在为自己挣一技之长的现实幌子下,探索自己的生活方式,自己对生活的爱和想象,探索暴烈以外的广大世界。那时的上海,在漫游少年的心中,是因为颓唐所以浪漫,而且神秘的城市。这就是我的少年时代与我的城市。
这样一种写作的生活
多少年来,春花秋月之时,我都是在电脑屏幕前度过的,越过闪烁的电脑屏幕,望向一望无际的蓝天,蓝天上奔跑而过的大朵白云,夏末金色的阳光,令人想到阴雨延绵的冬天就要来临,我将自己控制在电脑前,安静地坐着、写着,因为我需要完成一个故事,需要完成这个城市的一些故事的记录,我需要通过自己的写作来认识自己生长的城市,进而认识自己。人认识自己的道路一定因人而异,有着无数条,但我的这条道路,是通过写作一个一个故事。
有人就是这样度过了自己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比如我。
这两年,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相继去世,一是将我一手带大的姑妈阿玉,一是我的父亲莲生。我是家中最小的、唯一的女孩,可以想见,父亲会如何疼爱小女儿。我发现这一生中最困难的两年多时间,我写了两本书,在阿玉去世前后我开始写《莲生与阿玉》,在她去世后完成。在父亲去世前后我开始写《成为和平饭店》,在他去世后完成。我只记得,写着写着,突然嘴里发出呜咽,我似乎重新落入失去的深渊中,洗干净脸以后,再开始写故事。等到《成为和平饭店》写完,是这个五月的凌晨四点多钟,街道上飘荡着夜间樟树散发的芬芳,还有满树花朵盛放,以及满地落英。那时我意识到,自己这一生,现在为止最困难的时候,依赖的是写作。我非常庆幸自己能依赖一样靠自己可以找到的东西,而不是依靠别人。有人就是这样度过了自己一生中最艰难的时光,比如我。
写作,做一个作家,一直是我的理想。我在中学时代开始写作并发表作品,大半生都在写作,无论春夏秋冬,都坐在桌子前,我发现自己非常喜欢写作,从未对它厌倦过。这些年常有年轻的记者这样来问我,纸质书似乎就要灭亡了,作家也因为媒介的发达而成为一种公众的职业,类似父母这样的角色,谁都可以去做做看,不必像古典的时代那样,需要格外的训练。我发现自己心中并未真正为此忧虑过,我想,新时代无论如何的新式,人们内心听故事的欲望,总是与生俱来的吧。
这是我第一次将自己那六本写上海的非虚构作品放在一起翻阅,虽然都是自己小心翼翼写下的作品,却是第一次这样联系在一起通读,是为了向自己曾工作二十年的故事与文体告别吧。二十年的岁月,变成了六本书,在手里沉甸甸的。老实说,浮上心中的第一个感受,是感激这六本书。要是没有它们,我还不知道怎么度过自己的这生命中最好的二十年,也是困难重重的时光。找到故事,写下它们,成了我这个鸵鸟面前好大一堆沙子。
读着自己都已淡忘曾写过的那些句子,那些感受,那些词,才发现原来对自己生活的城市是不是自己的家乡,是否应该认同它,这样的疑问始终都在六本书里斑驳隐现—这个通商口岸城市是中国的吗?这个混血儿面貌的城市是我的城市吗?这个移民组成的城市也可以认作家乡吗?这个城市的精神又是怎么影响它的子民的呢?这些看似形而上,实质上也非常个人和具体的问题,一直都隐现在对一次旧城散步的记录中,或者在与一个街道上偶遇的人的攀谈里,那种熟稔如街坊邻居的口气。或者在对苏州河水在暮春散发出来的气味的描绘中。
二十年,不光写了六本书,文体相同主题关联,也是在披挂纷纷的故事与人物中,花明柳暗地为自己寻找着家乡。
难道一直都在找吗?我果然是个固执的人。
果然不软弱。
陈丹燕 作家。著有上海三部曲《上海的风花雪月》《上海的金枝玉叶》《上海的红颜遗事》等。故乡在广西平乐,同时是“上海记忆的追寻者”,关于两个故乡的记忆在她的文字中慢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