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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宅男”这个词的流行度远远没有今天这么高时,我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宅男了——整日呆在家里,看书、听歌、涂鸦、剪报、做手工……我一个人可以长久沉迷其中的活动远远比你想得到的要多得多。
小时候,家人见我老闷在家里,忍不住劝我:“你也出去找同龄孩子玩玩嘛!”这句话中的“同龄孩子”是指我的表弟、表妹——家人才不放心我外出跟陌生孩子玩在一块儿呢!
我通常对这一建议充耳不闻,继续干自己的事情,或者什么都不干,盯着水泥地面发呆。当然,我也有耳根子软的时候,恰逢寂寞难耐,当真带上一壶水出门,踏上夏日午后被阳光烤得烫脚的街道——去表弟家需要两分钟,去表妹家需要五分钟。路是笔直的,无需转弯;路是宽广的,车子会自觉地避开我,可我还那么小,自然体会不到这便利有多难得——我几乎无需冒险,完全凭借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安然无恙地拜访我的另一位亲人。
那天,在不知度过了多少个足不出户的日子之后,家人又开始唠叨不休。为了使家人无话可说,我决定去找表妹玩。
来到表妹家,我们席地而坐,面面相觑,不消一会儿,表妹大呼无聊,提议找附近的孩子一起踢足球。我犹豫再三,还是答应了。因为当我的目光从别处转移到表妹毫无生气的脸上时,我无比自责:一定是我将自己的无聊嫁接在了她身上,不然她才不会像现在这样,如一只紫得发黑的软茄子。不管性格与外形多么像男孩子,表妹终究是女孩子啊!在这样一个阳光像花猫一样慵懒的午后,她本该徜徉在粉红色的睡梦里,却被我无情地打搅了。
你看,我从小就有这样的自觉——打搅他人的生活即意味着要为他人负责,因此大多数情况下,我情愿躲在自己的世界里,不与外界建立联系。
表妹迅速换好球鞋,扬手示意还坐在地板上走神的我快点儿行动。
她站在门口,精神抖擞的样子比她急切的喊话有煽动力得多——我一看到她那利落的短发,就想到等会儿她的发丝在金色日光下滴汗的样子,于是立刻起身,双脚往鞋子里一蹬,屁颠屁颠地跟着她下楼了。
一直以来,我都表现得非常不像一个表哥,没有主见,没有胆识……若真遇上事,只怕也没有挺身而出、保护表妹的勇气——或许,这也是我情愿呆在家里的原因之一吧!
到了“球场”上,我放不开,追着足球跑,扭扭捏捏,挨不到足球的边儿。
“球场”是一个抬举的说法,事实上我们踢球的地方不过是居民区内的一块空地,人来人往的,还紧挨着一个菜市场。最初踢球的孩子只有我、表妹和楼下邻居家的儿子。慢慢地加入的孩子越来越多——路边小商店里店主的儿子、菜市场里菜贩子的儿子、不知道从哪个角落冒出来的野小子……很多我见都没见过的身影一下子全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连野狗也摇晃着尾巴奔跑在“球场”上。
一些悠闲无事的路人停下来观看。
我渐渐踢出了感觉,虽然还是很难踢到球,但跑起来更有劲儿了——足底生风,双颊通红——我猜,大概在路人眼中,我就像腾云驾雾的孙猴子。
我跑得正起劲儿,那无形的猴子尾巴不晓得被哪个捣蛋鬼踩到,害我重重地摔了一跤,双膝跪地。周围踢得正欢的孩子们尚在继续,足球从我身前飞到身后,从视线内飞到视线外,看得我心痒痒的,奈何我痛得根本起不了身。火热的沙子黏在血肉模糊的伤口上,一阵阵钻心的疼让我连说话都很困难。
我绝望地抬头,没想到看见了表妹。
她的父母都不矮,她从小就如雨后春笋般长势喜人,几乎一直与我比肩成长。此刻,在跪在地上的我眼中,她显得愈加高大。烈日之下,汗珠顺着她根根利落的短发滑落,和我想象中一样那么帅气。表妹一边喘气,一边向我伸出手,要扶我起来——她简直酷毙了!于是,我十分没出息地被她扶起来。她还问要不要送我回家,我拒绝了,拍拍身上的灰尘,说自己可以回去,让她继续去踢球。她又向我确认了一遍,得到相同的答案之后,头也不回地向足球奔去。
她干脆的转身让我忍不住怀疑,她刚刚一定是气急败坏地放弃了好不容易抢到脚下的足球,气急败坏地冲向我,准备气急败坏地给我一顿教训。然而,当她看到我双膝跪地的模样,所有怒气一下子全都烟消云散,况且我抬头仰望她的目光中还带着钦佩——该死!我居然让她认为我想被她护送回家!而她,在遭拒之后,竟然一气之下跑开了!
这些推测并非源于一个孩子天马行空的想象,而是来自一个宅男总爱想入非非的天性。如果你无法理解,那我只能抱歉地宣布,你根本不了解宅男。“想入非非”是宅男很大一部分生活乐趣的来源。虽然那时我尚小,但这招早已运用得炉火纯青。比如,爸爸买回来一袋苹果,其中一只挣脱了塑料袋,掉在地上,我会想到它做出此举是因为不满自己两颊的胭脂被其他苹果蹭掉了;又如,妈妈长时间地照镜子不说话,我会想到是因为妈妈从镜子里看到外婆脸上的皱纹有几条移植到了她脸上,久久地处于震惊之中,至于下次她跟外婆吵嘴时,千万别认为由头是外婆对几个子女态度有别,妈妈只不过想借机责怪外婆没管好自己脸上的皱纹罢了……宅男的想象往往是独特的、剑走偏锋的,奇怪又小众,注定只能在小范围内被一拨特定的族群欣赏与分享。
最后,我顶着无边无际的晚霞,一瘸一拐地走回了家。
“曲折”的是我受伤的双腿,而不是回家的路。家就在笔直的前方,真是百步之遥的近处,而非望山跑死马的远方——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我受伤了,还可以肩披夕阳,如同着了一身火红战袍,像个凯旋而归的英雄那样,骄傲胜过落寞地独自归家。
那天我回去的时候,家里刚好没有人。
我把钥匙随手扔上餐桌,去厕所打了一盆凉水,坐在小板凳上,放了一卷卫生纸在脚边,开始清洗伤口。我小心翼翼地用卫生纸沾上清水擦洗,生怕动作一大就会将小腿上的皮肤沿撕裂的伤口整块拉下来。
很疼,尖锐的沙粒像是破碎的玻璃渣子,每每从皮肉上剥离总要刮出一道红痕。傍晚的屋子里溽热非常,窗户紧闭的阳台上积蓄了一整天的热量此刻纷纷涌向客厅。我忘了打开风扇。汗水混合着泪水滚落到唇边。我忍不住用舌尖去舔,尝到满口的咸涩。 此刻的我满腹委屈与恼怒,忘记了恣意追逐的快乐,忘记了同伴之间的默契,忘记了那颗圆圆的足球如何高高飞起又重重坠地……还来不及从回忆中抽身,我听到钥匙在锁孔里转动的声音,是家人回来了!我瞬间感到一种恐惧,一种羞愧——我已将软弱毫无保留地暴露在表妹面前,此刻不想再让伤口被家人看到。然而为时已晚,家人推门而入,他们的目光停留在我赤条条的双腿上那窟窿状的擦伤处,像正与我的双眼对视。
“这是怎么搞的?”家人质问,语气里的担心自不必说。
“踢足球……”我战战兢兢地回答。
“不是去表妹家玩么?怎么变成踢足球了?”
“是表妹……表妹带我去踢的……”
“怎么这么不小心?下次还是呆在家里吧!”
“好……”
就这样,我终于被“官方”——我的家人——判了“监禁”,在家里呆到发霉也不用担心再被他们唠叨了。此后,亲戚朋友见到我家人就夸:“哎呀,你看你家小孩儿多么乖巧啊!一点儿也不像我家那个,成天在外面疯,不晓得落屋……”每当听到这样的话,家人只是笑笑——外人殊不知我是个多么让人放心不下的小孩儿啊,连跟表妹玩这种危险系数接近于零的事,我都办得“鲜血淋漓”。
某一年除夕夜,一大家子人在表妹家吃年夜饭。饭后,酒酣耳热的大人们围坐在火炉旁边,天南海北地闲扯。电视机里正在播放春节联欢晚会,没有几个大人认真观看,恢弘的交响乐声不过将屋子烘托得更热闹罢了;小孩子们则从一个房间跑到另一个房间,口袋里装满糖果和西瓜子——常常在追赶途中掉在地上。前面有一颗奶糖掉在大人的绒布拖鞋上,那颗奶糖碰巧是我最喜欢的口味,于是我停下追逐的脚步,俯身去捡。这时,大人口中的话题落到了小孩子身上,他们谈起各自儿女今后的婚嫁问题。这真是一个遥远的话题,我毫无兴趣,拾起奶糖就往前走。要知道,表妹正站在她的卧室门口回头看我呢!我的急切差点儿让我摔了一跤。大人们看着我滑稽的样子,笑了好久。
夜深,家人带我告别了表妹一家。在回家路上,爸爸还在意犹未尽地跟妈妈讨论我的“终身大事”。妈妈意兴阑珊,直接将问题抛给了我:“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呀?”我不假思索地回答:“我觉得表妹不错,以后可以跟她结婚!”能够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我相当兴奋。虽然白日里的玩乐耗费了我不少体力,但我的语气里洋溢的快乐是异常坚定的。
冬夜的长街无比寂寥,我的答案会不会乘风驭雪,落进表妹耳朵里呢?正当我又开始宅男的想入非非时,妈妈截断了我喷薄欲出的灵感,她说:“这可不行!她是你的表妹,也只能是你的表妹。”我不明白,难道是表弟也喜欢表妹?我把心中的疑窦说出来。妈妈摇头,只问:“表妹那么男孩子气,你也喜欢呀?”我点点头。妈妈摸摸我的头,顺势把我的头放在她的腰际,口里唤着:“宝贝,别怕。妈妈带你回家了,回家了……”这是走夜路的时候,妈妈最爱唱给我听的“童谣”——姑且让我这么定义它吧,“童谣”的旋律与歌词都是妈妈自创的,每次都有所不同。我一听就不敌睡意,睡得久了便也忘记了我的“宅男女神”——表妹,也忘了那些不着边际的虚妄之言,只记得我自己是个宅男。
小时候,家人见我老闷在家里,忍不住劝我:“你也出去找同龄孩子玩玩嘛!”这句话中的“同龄孩子”是指我的表弟、表妹——家人才不放心我外出跟陌生孩子玩在一块儿呢!
我通常对这一建议充耳不闻,继续干自己的事情,或者什么都不干,盯着水泥地面发呆。当然,我也有耳根子软的时候,恰逢寂寞难耐,当真带上一壶水出门,踏上夏日午后被阳光烤得烫脚的街道——去表弟家需要两分钟,去表妹家需要五分钟。路是笔直的,无需转弯;路是宽广的,车子会自觉地避开我,可我还那么小,自然体会不到这便利有多难得——我几乎无需冒险,完全凭借自己的力量,就可以安然无恙地拜访我的另一位亲人。
那天,在不知度过了多少个足不出户的日子之后,家人又开始唠叨不休。为了使家人无话可说,我决定去找表妹玩。
来到表妹家,我们席地而坐,面面相觑,不消一会儿,表妹大呼无聊,提议找附近的孩子一起踢足球。我犹豫再三,还是答应了。因为当我的目光从别处转移到表妹毫无生气的脸上时,我无比自责:一定是我将自己的无聊嫁接在了她身上,不然她才不会像现在这样,如一只紫得发黑的软茄子。不管性格与外形多么像男孩子,表妹终究是女孩子啊!在这样一个阳光像花猫一样慵懒的午后,她本该徜徉在粉红色的睡梦里,却被我无情地打搅了。
你看,我从小就有这样的自觉——打搅他人的生活即意味着要为他人负责,因此大多数情况下,我情愿躲在自己的世界里,不与外界建立联系。
表妹迅速换好球鞋,扬手示意还坐在地板上走神的我快点儿行动。
她站在门口,精神抖擞的样子比她急切的喊话有煽动力得多——我一看到她那利落的短发,就想到等会儿她的发丝在金色日光下滴汗的样子,于是立刻起身,双脚往鞋子里一蹬,屁颠屁颠地跟着她下楼了。
一直以来,我都表现得非常不像一个表哥,没有主见,没有胆识……若真遇上事,只怕也没有挺身而出、保护表妹的勇气——或许,这也是我情愿呆在家里的原因之一吧!
到了“球场”上,我放不开,追着足球跑,扭扭捏捏,挨不到足球的边儿。
“球场”是一个抬举的说法,事实上我们踢球的地方不过是居民区内的一块空地,人来人往的,还紧挨着一个菜市场。最初踢球的孩子只有我、表妹和楼下邻居家的儿子。慢慢地加入的孩子越来越多——路边小商店里店主的儿子、菜市场里菜贩子的儿子、不知道从哪个角落冒出来的野小子……很多我见都没见过的身影一下子全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连野狗也摇晃着尾巴奔跑在“球场”上。
一些悠闲无事的路人停下来观看。
我渐渐踢出了感觉,虽然还是很难踢到球,但跑起来更有劲儿了——足底生风,双颊通红——我猜,大概在路人眼中,我就像腾云驾雾的孙猴子。
我跑得正起劲儿,那无形的猴子尾巴不晓得被哪个捣蛋鬼踩到,害我重重地摔了一跤,双膝跪地。周围踢得正欢的孩子们尚在继续,足球从我身前飞到身后,从视线内飞到视线外,看得我心痒痒的,奈何我痛得根本起不了身。火热的沙子黏在血肉模糊的伤口上,一阵阵钻心的疼让我连说话都很困难。
我绝望地抬头,没想到看见了表妹。
她的父母都不矮,她从小就如雨后春笋般长势喜人,几乎一直与我比肩成长。此刻,在跪在地上的我眼中,她显得愈加高大。烈日之下,汗珠顺着她根根利落的短发滑落,和我想象中一样那么帅气。表妹一边喘气,一边向我伸出手,要扶我起来——她简直酷毙了!于是,我十分没出息地被她扶起来。她还问要不要送我回家,我拒绝了,拍拍身上的灰尘,说自己可以回去,让她继续去踢球。她又向我确认了一遍,得到相同的答案之后,头也不回地向足球奔去。
她干脆的转身让我忍不住怀疑,她刚刚一定是气急败坏地放弃了好不容易抢到脚下的足球,气急败坏地冲向我,准备气急败坏地给我一顿教训。然而,当她看到我双膝跪地的模样,所有怒气一下子全都烟消云散,况且我抬头仰望她的目光中还带着钦佩——该死!我居然让她认为我想被她护送回家!而她,在遭拒之后,竟然一气之下跑开了!
这些推测并非源于一个孩子天马行空的想象,而是来自一个宅男总爱想入非非的天性。如果你无法理解,那我只能抱歉地宣布,你根本不了解宅男。“想入非非”是宅男很大一部分生活乐趣的来源。虽然那时我尚小,但这招早已运用得炉火纯青。比如,爸爸买回来一袋苹果,其中一只挣脱了塑料袋,掉在地上,我会想到它做出此举是因为不满自己两颊的胭脂被其他苹果蹭掉了;又如,妈妈长时间地照镜子不说话,我会想到是因为妈妈从镜子里看到外婆脸上的皱纹有几条移植到了她脸上,久久地处于震惊之中,至于下次她跟外婆吵嘴时,千万别认为由头是外婆对几个子女态度有别,妈妈只不过想借机责怪外婆没管好自己脸上的皱纹罢了……宅男的想象往往是独特的、剑走偏锋的,奇怪又小众,注定只能在小范围内被一拨特定的族群欣赏与分享。
最后,我顶着无边无际的晚霞,一瘸一拐地走回了家。
“曲折”的是我受伤的双腿,而不是回家的路。家就在笔直的前方,真是百步之遥的近处,而非望山跑死马的远方——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我受伤了,还可以肩披夕阳,如同着了一身火红战袍,像个凯旋而归的英雄那样,骄傲胜过落寞地独自归家。
那天我回去的时候,家里刚好没有人。
我把钥匙随手扔上餐桌,去厕所打了一盆凉水,坐在小板凳上,放了一卷卫生纸在脚边,开始清洗伤口。我小心翼翼地用卫生纸沾上清水擦洗,生怕动作一大就会将小腿上的皮肤沿撕裂的伤口整块拉下来。
很疼,尖锐的沙粒像是破碎的玻璃渣子,每每从皮肉上剥离总要刮出一道红痕。傍晚的屋子里溽热非常,窗户紧闭的阳台上积蓄了一整天的热量此刻纷纷涌向客厅。我忘了打开风扇。汗水混合着泪水滚落到唇边。我忍不住用舌尖去舔,尝到满口的咸涩。 此刻的我满腹委屈与恼怒,忘记了恣意追逐的快乐,忘记了同伴之间的默契,忘记了那颗圆圆的足球如何高高飞起又重重坠地……还来不及从回忆中抽身,我听到钥匙在锁孔里转动的声音,是家人回来了!我瞬间感到一种恐惧,一种羞愧——我已将软弱毫无保留地暴露在表妹面前,此刻不想再让伤口被家人看到。然而为时已晚,家人推门而入,他们的目光停留在我赤条条的双腿上那窟窿状的擦伤处,像正与我的双眼对视。
“这是怎么搞的?”家人质问,语气里的担心自不必说。
“踢足球……”我战战兢兢地回答。
“不是去表妹家玩么?怎么变成踢足球了?”
“是表妹……表妹带我去踢的……”
“怎么这么不小心?下次还是呆在家里吧!”
“好……”
就这样,我终于被“官方”——我的家人——判了“监禁”,在家里呆到发霉也不用担心再被他们唠叨了。此后,亲戚朋友见到我家人就夸:“哎呀,你看你家小孩儿多么乖巧啊!一点儿也不像我家那个,成天在外面疯,不晓得落屋……”每当听到这样的话,家人只是笑笑——外人殊不知我是个多么让人放心不下的小孩儿啊,连跟表妹玩这种危险系数接近于零的事,我都办得“鲜血淋漓”。
某一年除夕夜,一大家子人在表妹家吃年夜饭。饭后,酒酣耳热的大人们围坐在火炉旁边,天南海北地闲扯。电视机里正在播放春节联欢晚会,没有几个大人认真观看,恢弘的交响乐声不过将屋子烘托得更热闹罢了;小孩子们则从一个房间跑到另一个房间,口袋里装满糖果和西瓜子——常常在追赶途中掉在地上。前面有一颗奶糖掉在大人的绒布拖鞋上,那颗奶糖碰巧是我最喜欢的口味,于是我停下追逐的脚步,俯身去捡。这时,大人口中的话题落到了小孩子身上,他们谈起各自儿女今后的婚嫁问题。这真是一个遥远的话题,我毫无兴趣,拾起奶糖就往前走。要知道,表妹正站在她的卧室门口回头看我呢!我的急切差点儿让我摔了一跤。大人们看着我滑稽的样子,笑了好久。
夜深,家人带我告别了表妹一家。在回家路上,爸爸还在意犹未尽地跟妈妈讨论我的“终身大事”。妈妈意兴阑珊,直接将问题抛给了我:“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呀?”我不假思索地回答:“我觉得表妹不错,以后可以跟她结婚!”能够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我相当兴奋。虽然白日里的玩乐耗费了我不少体力,但我的语气里洋溢的快乐是异常坚定的。
冬夜的长街无比寂寥,我的答案会不会乘风驭雪,落进表妹耳朵里呢?正当我又开始宅男的想入非非时,妈妈截断了我喷薄欲出的灵感,她说:“这可不行!她是你的表妹,也只能是你的表妹。”我不明白,难道是表弟也喜欢表妹?我把心中的疑窦说出来。妈妈摇头,只问:“表妹那么男孩子气,你也喜欢呀?”我点点头。妈妈摸摸我的头,顺势把我的头放在她的腰际,口里唤着:“宝贝,别怕。妈妈带你回家了,回家了……”这是走夜路的时候,妈妈最爱唱给我听的“童谣”——姑且让我这么定义它吧,“童谣”的旋律与歌词都是妈妈自创的,每次都有所不同。我一听就不敌睡意,睡得久了便也忘记了我的“宅男女神”——表妹,也忘了那些不着边际的虚妄之言,只记得我自己是个宅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