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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制度根源和制度环境角度对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分析,提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解决包括林地在内的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困境的有效路径;与土改时期的农民土地私有制、"林业三定"时期的林业生产责任制不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备了政治、法律与社会的制度环境;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处理农民与集体、历史与现实关系以及落实村民自治、政策引导与法律规范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成为我国农村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