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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是促进战后欧洲经济迅速复兴的有效力量.为防止企业合并滥用优势地位而损害竞争秩序,欧盟对达到了所谓“欧共体规模”的企业合并进行了欧共体层次上的法律规范.从历史上看,欧盟的企业合并政策的演变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初始阶段、治标阶段和治本阶段.这个过程反映了欧盟合并制度从起源到发展再到成熟的演变进程,同时它也服从于欧洲一体化目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