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民族复兴的必由之路——纪念中国社会主义改革3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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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中国改革取得成功的主要原因是: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经济体制的根本变革,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相结合,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革路子,保持改革、发展、稳定的良性循环,重视经验总结和理论指导,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在社会主义改革史上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就引起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来说,中国的改革是现代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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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对揭开公司面纱理论的研究。特定情况下,法院得揭开公司面纱,依法责令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种责任以控股股东的控制利益为基础,以公司损害债权人债权且无资力或无完全资力承担责任为前提,性质上属于受益者报偿补充责任。因此,控股股东对公司债权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并得在承担责任后向公司求偿。上述研究有利于我国相关法学理论的完善和司法水平的提高。
中共八大以独立自主地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而载入史册。八大以苏联教训为鉴戒,结合自己的经验,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建设实际的“第二次结合”中,系统思考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和执政党建设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从宏观和战略高度初步构建了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整体框架。历史证明,这个战略框架是符合中国国情的,至今仍给人以深刻启迪。
中国古代封建国家实行君主专制政体。封建君主执掌封建国家最高权力。但是,君主及其权力行使在一定程度上也要受到政治体制和社会规范的制约。谏诤、宰相和朝议决策等制度,形成了对君主本人及其权力行使的“硬”约束;习惯先例、祖宗家法和道德规范,构成了对君主本人及其权力行使的“软”约束。
第六届全国马克思哲学论坛于2006年8月在天津举行。论坛围绕“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阐述与创新”这一主题展开,130多名与会学者对当代社会生活方式的变迁与政治哲学的复兴、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及其当代意义、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的主要问题、现代性问题与当代中国政治文化建设等论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此次论坛对推进当代中国政治哲学研究.尤其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末。中共中央党校校刊社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主题召开理论研讨会,一并庆祝《中共中央党校学报》创刊10周年。中央党校和在京思想理论界的部分专家学者出席会议,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中央党校学报》编辑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李君如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他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学报》创刊10年来取得的成绩,围绕会议主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了深入的分析和阐述。
我首先衷心祝贺《中共中央党校学报》走过了光明的10年。之所以说是“光明的10年”,我想有两个意思:一是在这10年中。党中央的指导思想一直非常明确,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用创新性的马克思主义来指导实践。推进改革和发展。这就给我们提供了一条光明的道路。二是《学报》这10年也走过了光明的办刊之路。10年来,《学报》在校委的领导下,编辑部同志的方向很明确,学术性、思想性的结合把握得好,发表了很多有分量的学术成果,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因此祝贺《学报》走过了光明的10年。
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我谈三点看法: 第一,我们要重视十七大报告中的一个重要判断,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体系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因为这个判断实际上指出了中国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特征和未来发展的趋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会因为十七大对此做出了重大建树就不再发展了,这个理论体系今后还要不断发展。这里讲的发展,是指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不断推进和我们党对实践经验总结的逐渐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会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发展。
今天参加纪念《中共中央党校学报》创刊10周年理论研讨会,既感到很荣幸,同时也感到很激动。事非经过不知难,10年辛苦不寻常。《学报》办刊到现在是10年.我从最初参与筹备办刊.一直到2005年大约8年的大部分时间里,担任《学报》专职副总编辑兼编辑部主任。我作为一个较长时间在《学报》工作的老编辑,一个继续关注《学报》、对《学报》很有感情的老读者,有幸见证了《学报》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有幸见证了《学报》在推动党校学术建设、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方面做出的积极贡献。
所有制问题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体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在对所有制问题的研究中,国内外学者在许多问题的理解上存在分歧。本文择要整理了对经典作家关于“未来社会所有制形式”、“国家所有制”、“合作社”、“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及“股份制”等几个理论问题的争论意见。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研究员和高全喜研究员承担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研究课题,继2007年4月在北京召开“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中国法治实践”学术讨论会之后,近期又召开了第二次学术座谈会,主题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会学者就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系、法治国家的标准、依法治国的理论依据、宪政与法治的关系、宪法解释与宪法司法化,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展开讨论。课题组认为,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七大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