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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玻璃体腔注射雷珠单抗联合玻璃体切除术治疗新生血管性青光眼(NVG)的疗效。
方法回顾性分析行玻璃体切除术的21例NVG患者的临床资料,均玻璃体腔注射雷珠单抗0.5 mg,3~5 d后行玻璃体切除术,术中完成全视网膜光凝,16例联合行白内障手术,15例联合行睫状突光凝。术后随访6~12个月,观察眼压、视力及虹膜新生血管(NVI)消退情况。
结果术后3周80.95%(17/21)患者NVI完全消退。术后1周、1个月、3个月、6个月眼压明显低于术前[(18.6 ± 5.1)、(14.3 ± 4.8)、(12.8 ± 4.4)、(15.1 ± 3.7)mmHg(1 mmHg= 0.133 kPa)比(42.8 ± 7.3)mmHg],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术后2个月2例因眼压难以药物控制,行经巩膜睫状体光凝术;术后6个月眼压完全控制15例,条件控制6例,无低眼压发生。4例视力没有明显改善,其余均有不同程度提高。
结论对于伴有玻璃体积血和增殖明显的NVG患者,首先玻璃体腔注射雷珠单抗,然后联合玻璃体切除、全视网膜光凝、睫状突光凝可获得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