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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原则是世界主要国家土地征用制度的基本要件之一,我国是2004年修宪之后才在根本法基础上确立了土地征收、征用中的公共利益原则,然而在修宪之后,虽然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所修改引入这一名词,但公共利益一直没有在制度性的层面得到充分具体的界定,本文以期从中国、美国、日本相关制度的比较研究为视角,探索出我国公共利益的界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