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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具有市际包车牌的旅游客运车辆达到266辆,主要由全市10家旅游客运资质的运输企业经营,业务范围包括旅游包车、职工上下班接送、学生接送、民工运输服务等,另外还作为机动运力承担市内大型活动用车和节假日临时加班任务,不仅为旅游业发展做出极大了的贡献更是成为了客运行业的有效补充方式。2010年,嘉兴市共接待旅游人数3136.5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96.01亿元。
为规范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和旅行社的经营行为,近期嘉兴市交通部门联合旅游主管部门,开展了旅游包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市旅游客运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旅游包车公司化经营
各地行业管理部门在企业提出运力新增或更新、车辆经营权到期续营申请时,对客运车辆经营性质重新进行审查认定,对确属于公司化经营的车辆,准予上报省局办理相关手续;对属于承包挂靠经营的车辆,实施完成公司化改造后再准予办理更新、延续手续。
落实车辆管理制度
旅游客运企业须使用营运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的包车客运车辆和符合规定的驾驶人从事包车业务,禁止调用社会租赁车辆以及无营运手续客车从事包车业务。在日常管理中,确保所有车辆GPS安装到位,加强对旅游包车的监控和管理,及时提醒和纠正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规范场站管理
包车客运企业要明确停车场地,实行统一停放管理,车辆凭门检合格单办理营运手续(门检单在24小时或一个行程趟次内有效)。散客通过旅游包车出行的,统一在规定的地点上车(团队旅游可在约定停靠点上车)。无包车业务或其它特殊情况的包车客运车辆不准擅自离开站场在其它地方停放过夜,凡未按规定统一停放、统一门检和定点发车的包车车辆,辖区运管部门要一律停办营运手续,限期整改。
合理调配包车运力
原则上继续坚持属地营运的原则,如在客流旺季遇运力不足,确实无法满足本地用车需求时,全市范围的旅游包车企业符合要求的运力可以参与运力支援,但必须及时向被支援地的运管部门备案,备案的内容包括包车任务详情、旅行社提供的本地无可用运力的说明。
规范包车牌证制度
为加强包车客运企业对包车业务和车辆动态管理,确保企业对每一起包车业务都进行事前认真审查,充分掌握情况,并对包车业务的安全、合法运输承担法律责任,每家包车客运企业要确定2名工作人员作为专职联系人办理包车牌证,运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其他人员的办证申请。
严禁租用无证客车
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行程一端必须在车籍所在地)的旅游包车用于接送。旅行社要建立和完善旅游客运车辆使用制度,在用车过程中必须与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签订包车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及义务,严禁使用无营运证件、达不到相应经营范围、异地经营的旅游包车。
加强市场监管
市交通运输局、旅游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市所有旅游客运企业及旅行社开展专项检查,对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措施到位情况、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及旅行社的租车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并研究进一步处理。
开展专项稽查
清理辖区内非法从事道路包车业务的客运“黑车”,对进入辖区内的包车客运车辆的营运资质和有关手续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证营运的“黑车”,要按照国家《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线路起讫点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异地旅游包车以及单程包车回程组客缺少报备手续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和规范。
实施重点监管
对事故多发和违章率高的包车客运企业、违规使用非法车辆从事旅客接送的旅行社实施重点督查。各地根据企业情况筛选出一批重点监管企业实行“专人负责,蹲点指导”,由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指派人员到企业指导清理整顿工作。
制定行业自律公约
管理部门在今后要做好当地旅游客运市场发展指导,鼓励和引导旅游客运公司和旅行社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在日常经营中逐步形成相互监督、以服务求发展的良性竞争机制。(作者单位:嘉兴市运管处)
为规范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和旅行社的经营行为,近期嘉兴市交通部门联合旅游主管部门,开展了旅游包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使全市旅游客运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旅游包车公司化经营
各地行业管理部门在企业提出运力新增或更新、车辆经营权到期续营申请时,对客运车辆经营性质重新进行审查认定,对确属于公司化经营的车辆,准予上报省局办理相关手续;对属于承包挂靠经营的车辆,实施完成公司化改造后再准予办理更新、延续手续。
落实车辆管理制度
旅游客运企业须使用营运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的包车客运车辆和符合规定的驾驶人从事包车业务,禁止调用社会租赁车辆以及无营运手续客车从事包车业务。在日常管理中,确保所有车辆GPS安装到位,加强对旅游包车的监控和管理,及时提醒和纠正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规范场站管理
包车客运企业要明确停车场地,实行统一停放管理,车辆凭门检合格单办理营运手续(门检单在24小时或一个行程趟次内有效)。散客通过旅游包车出行的,统一在规定的地点上车(团队旅游可在约定停靠点上车)。无包车业务或其它特殊情况的包车客运车辆不准擅自离开站场在其它地方停放过夜,凡未按规定统一停放、统一门检和定点发车的包车车辆,辖区运管部门要一律停办营运手续,限期整改。
合理调配包车运力
原则上继续坚持属地营运的原则,如在客流旺季遇运力不足,确实无法满足本地用车需求时,全市范围的旅游包车企业符合要求的运力可以参与运力支援,但必须及时向被支援地的运管部门备案,备案的内容包括包车任务详情、旅行社提供的本地无可用运力的说明。
规范包车牌证制度
为加强包车客运企业对包车业务和车辆动态管理,确保企业对每一起包车业务都进行事前认真审查,充分掌握情况,并对包车业务的安全、合法运输承担法律责任,每家包车客运企业要确定2名工作人员作为专职联系人办理包车牌证,运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其他人员的办证申请。
严禁租用无证客车
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行程一端必须在车籍所在地)的旅游包车用于接送。旅行社要建立和完善旅游客运车辆使用制度,在用车过程中必须与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签订包车合同,明确各自的责任及义务,严禁使用无营运证件、达不到相应经营范围、异地经营的旅游包车。
加强市场监管
市交通运输局、旅游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市所有旅游客运企业及旅行社开展专项检查,对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措施到位情况、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及旅行社的租车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并研究进一步处理。
开展专项稽查
清理辖区内非法从事道路包车业务的客运“黑车”,对进入辖区内的包车客运车辆的营运资质和有关手续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证营运的“黑车”,要按照国家《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线路起讫点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异地旅游包车以及单程包车回程组客缺少报备手续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和规范。
实施重点监管
对事故多发和违章率高的包车客运企业、违规使用非法车辆从事旅客接送的旅行社实施重点督查。各地根据企业情况筛选出一批重点监管企业实行“专人负责,蹲点指导”,由辖区行业管理部门指派人员到企业指导清理整顿工作。
制定行业自律公约
管理部门在今后要做好当地旅游客运市场发展指导,鼓励和引导旅游客运公司和旅行社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在日常经营中逐步形成相互监督、以服务求发展的良性竞争机制。(作者单位:嘉兴市运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