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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一个来自上世纪50年代意大利的词汇,以偷拍明星花边事件而蹿红世界。如今,中国第一个娱乐狗仔网站凭借种种令人咂舌的明星新闻频频出现在网友的视线里,它究竟意欲何为?它的存在会给网络世界带来什么?我们拭目以待。
狗仔网让事实做主
封立鹏:狗仔网火爆的一个原因应该是大众的确对这方面的资讯有需要,另外我想狗仔网本身的一些运作方式也增加了这种对网友的黏性,比如说设立了万元奖金重奖爆料王,也使很多普通人拿起相机、手机加入到这个广义的“狗仔队”中去。
于飞:我们引入了网友爆料机制,其实也不是不负责任地去报道,我们的原则还是以事实为基础的,网友们在论坛里的爆料需要一周的公测,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如果消息失实会被及时撤下。
于国富:从规避风险的角度出发,狗仔网的做法是有一定作用,但不是最好的方法。从国家公权利反对暴力、色情的角度讲,狗仔网是有政策风险的;从私权利角度讲,我们每个人都有包括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比如《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如果网友在BBS发帖子侵犯了某人的权利,那被侵犯人发出通知,论坛删除帖子后就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但还有一条是,假如推定你明知道侵犯了某人权利却依然允许发表侵犯性的帖子,那这种行为本身也是有问题的。此外《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规定每个版要有版主进行定期的检查,否则有侵权行为出现的话你也是有过错的。
争夺话语权的阵地战
谢铮:我认为狗仔网是抓住了普通人的心理。我们都有这样的日常体验,如果外出遇到某位明星并有机会合了影就很想跟别人分享,因为每个人都是渴望被关注的,狗仔网就提供了一个这样的平台,使我们每个人都得到了话语权。我们一直接受的是主流强势媒体的宣传,每个人看到的只是明星光鲜的一面,但明星也有普通人的一面,狗仔网正是让一个核心的人物日常化、立体化了。
封立鹏:但是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人对“狗仔”这个群体持否定态度,他们觉得狗仔队很无聊,对他们的做法也比较反感。
于飞:尽管我们开始比较多的内容是八卦的,但我们希望取材是多方面的、新颖的,因此在消息的来源上,除了我们网站自己的团队之外,还网罗了全国各地的同行朋友和明星经纪公司,再就是结合网友的爆料。至于狗仔队的名声问题,其实并不是大家想的那么糟,就是因为明星们拥有强有力的社会资源和经济优势,他们比狗仔队更大程度上占据话语霸权,所以大众看到的对狗仔队的指责很多,
谢铮:其实这也是整个大众群体对明星的一种话语暴力。我觉得明星对社会来说,不仅有自然人的属性,还有品牌的属性。明星既然享有了比普通人更多的利益,也理应承担更多的义务。
法律与道德双剑合璧
于国富:国外对公众人物的权利有专门的规定,它要求公众人物适当地放弃一些隐私权。但是中国就连普通人的隐私权都没有规定,只有在最高院一个司法解释中涉及到“隐私权”这个词,但是对什么是隐私也没有界定,手机号、家庭地址这些算隐私吗?无从判断。
封立鹏:其实如果每件事都要用法律或制度来约束的话,成本是很高的。我觉得更实用的还是用道德,比如我们提倡的“文明网络”。
于国富:法律就是凝练了的最低限度的道德。比如不能杀人是一个道德底线,法律把它确认了下来,而且还是最低限度的。我建议属法律管辖的,就由法律去制裁;在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就由道德去追究。由自然人的道德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共同去约束诸如狗仔网这样的媒体。
狗仔网让事实做主
封立鹏:狗仔网火爆的一个原因应该是大众的确对这方面的资讯有需要,另外我想狗仔网本身的一些运作方式也增加了这种对网友的黏性,比如说设立了万元奖金重奖爆料王,也使很多普通人拿起相机、手机加入到这个广义的“狗仔队”中去。
于飞:我们引入了网友爆料机制,其实也不是不负责任地去报道,我们的原则还是以事实为基础的,网友们在论坛里的爆料需要一周的公测,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如果消息失实会被及时撤下。
于国富:从规避风险的角度出发,狗仔网的做法是有一定作用,但不是最好的方法。从国家公权利反对暴力、色情的角度讲,狗仔网是有政策风险的;从私权利角度讲,我们每个人都有包括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比如《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如果网友在BBS发帖子侵犯了某人的权利,那被侵犯人发出通知,论坛删除帖子后就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但还有一条是,假如推定你明知道侵犯了某人权利却依然允许发表侵犯性的帖子,那这种行为本身也是有问题的。此外《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规定每个版要有版主进行定期的检查,否则有侵权行为出现的话你也是有过错的。
争夺话语权的阵地战
谢铮:我认为狗仔网是抓住了普通人的心理。我们都有这样的日常体验,如果外出遇到某位明星并有机会合了影就很想跟别人分享,因为每个人都是渴望被关注的,狗仔网就提供了一个这样的平台,使我们每个人都得到了话语权。我们一直接受的是主流强势媒体的宣传,每个人看到的只是明星光鲜的一面,但明星也有普通人的一面,狗仔网正是让一个核心的人物日常化、立体化了。
封立鹏:但是另一方面,也有不少人对“狗仔”这个群体持否定态度,他们觉得狗仔队很无聊,对他们的做法也比较反感。
于飞:尽管我们开始比较多的内容是八卦的,但我们希望取材是多方面的、新颖的,因此在消息的来源上,除了我们网站自己的团队之外,还网罗了全国各地的同行朋友和明星经纪公司,再就是结合网友的爆料。至于狗仔队的名声问题,其实并不是大家想的那么糟,就是因为明星们拥有强有力的社会资源和经济优势,他们比狗仔队更大程度上占据话语霸权,所以大众看到的对狗仔队的指责很多,
谢铮:其实这也是整个大众群体对明星的一种话语暴力。我觉得明星对社会来说,不仅有自然人的属性,还有品牌的属性。明星既然享有了比普通人更多的利益,也理应承担更多的义务。
法律与道德双剑合璧
于国富:国外对公众人物的权利有专门的规定,它要求公众人物适当地放弃一些隐私权。但是中国就连普通人的隐私权都没有规定,只有在最高院一个司法解释中涉及到“隐私权”这个词,但是对什么是隐私也没有界定,手机号、家庭地址这些算隐私吗?无从判断。
封立鹏:其实如果每件事都要用法律或制度来约束的话,成本是很高的。我觉得更实用的还是用道德,比如我们提倡的“文明网络”。
于国富:法律就是凝练了的最低限度的道德。比如不能杀人是一个道德底线,法律把它确认了下来,而且还是最低限度的。我建议属法律管辖的,就由法律去制裁;在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就由道德去追究。由自然人的道德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共同去约束诸如狗仔网这样的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