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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义复仇乃公权力缺失的产物,随着公权力的逐步确立,理应退出历史舞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发生的侠女施剑翘复仇案,从一审到二审再到三审以至最终的政府特赦,我们不难看出侠义复仇案件之传统运行模式在近代社会再次上演。清末的“礼法之争”并未终结,“情与法”的纠缠仍是近代司法的主题之一。一起看似普通的刑事案件,却向我们展示了影响民国司法的众多因素。一方面,舆论对案件的进程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民族危亡之际民众对英雄式人物的迫切需要和对反面人物的极力打压影响了案件的结果。另一方面,如果舆论对案件影响所产生的结果正是当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