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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行为是指护士为护理对象提供护理服务的一切活动,包括心理的、生理的、社会的活动[1].护士作为护理行为的实施者,在实际临床护理工作中,常常遇到临床护理行为受限的困境,难以满足新形式下"以人为中心"的系统化整体护理的要求.为了使护士实施临床护理行为中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加快推行整体护理步伐,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我们对2所三级医院534名临床护士进行问卷调查,并就调查结果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