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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鹏程先生认为我国自然垄断行业存在国家垄断、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 ,提出自然垄断行业不是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范围 ,进而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但是他的分析多有不足 ,主要表现在对自然垄断行业的一般特征、对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特征认识不够充分 ,因此其政策建议也就有些偏颇。总的说来 ,对自然垄断行业的规制首先要实行政企分开 ,其次要剥离非竞争性业务 ,最后要在国家垄断的自然垄断行业中逐渐引入民营和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