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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下,分业监管的模式造成了“多龙治水”的局面,进而导致了监管真空与监管重复的现象并存,监管绩效普遍不高。一方面是各个监管部门对于行业交叉部分的过度监管,导致了政策协调上的摇摆和动荡,另一方面是由于各个监管部门固守着各自的监管领域,对于一些创新性业务监管力度不够,甚至出现监管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