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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29日由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该办法对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条件、产品认证、标识和监督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另外,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先行制定和发布了一系列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规章;从人体健康安全、农业生产需要、农资产业发展和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等多因素考虑,制订修订了一系列无公害农产品行业标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已正式纳入法制化轨道,"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已得到各省(区、市)的认同和积极响应,江苏、四川、浙江等省正在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