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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称打人弟子为“民族英雄”,骂记者有时不如“妓女”,说北京电视台“太龌龊”,郭德纲过去一周被千夫所指,民间有人称之为“缺德纲”。当外界对其私德指点不已之时,各路消息纷至沓来,而德云社也进入停业整顿。“郭德纲”似乎一夜之间销声匿迹。
我是大毛
我看郭德纲徒弟打人事件
第一,事情的起因是说郭德纲圈地,我不明白北京台采访人家小区物业之后,他们小区物业马上就出了一个说明,证明电视台播出的剪辑跟物业本身的意思有出入,为什么这个事情就不说?你们的报道里都是郭德纲邻居的图片,你们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故意地混淆视听?退一步讲,就算你们是无意的,那为什么人家提出来了,你们不马上纠正?实话说要是单就这个事来讲电视台就应该道歉,起码要出个声明,一开始的这个报道有失偏颇。
第二,这两个记者身份很可疑,他们是记者么?是记者为什么不主动出示记者证?不出示记者证的行为首先不符合国家对新闻采访的规定;其次你不出示记者证,谁知道你是真记者还是寻衅滋事的坏人啊?其次,这两个记者怎么进的小区?小区的保安反复问他们怎么进的小区,他们说是别的业主领进来的。让你说是谁领进来的,你又说不出来,我看他们不是趁保安不注意偷溜进来的,就是翻墙进来的,要是真因为不让进或者偷进小区被保安打一顿是不是也要报道一下,说是郭德纲家的小区保安依仗郭德纲的势力仗势欺人啊?
第三,人家打了您这大记者之后,您当时如此的生龙活虎,为何在后面的新闻发布会上萎靡至此?您在记者会上又吐又晕的,说实话看着有点假。您在记者会上又说人家把您打倒在地,滚下台阶,机器受损。人家的监控录像已经很明确了,您说的打倒在地、滚下台阶根本就是谎话。至于机器受损,大脑正常的人都应该问问,那么长的视频是怎么拍的。您这满嘴的跑火车让我们这些不明真相的老百姓怎么听啊?
第四,郭德纲圈地和李鹤彪打人是两件事,为什么要搅在一起?李鹤彪打人的事,没有任何迹象和证据显示当时郭德纲知道,更说不上纵容、指使(我相信如果郭德纲在场的话,那他也一定不会让弟子这么做的)。那我就不明白了,自古冤有头、债有主,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您也得找对了人啊,打人的是李鹤彪,您说就说他啊。由此看来你们在这件事上舍本逐末不过是为了把事情复杂化、扩大化,博取同情、吸引眼球罢了。■
大毛:不管怎么说打人都是不对的,李鹤彪的道歉我觉得是应该的,但事情一码归一码,不能因为挨打了就别的事情都有理了。
借翅飞翔:老郭就是一个草根,有着草根人都有的豪爽与直率。在他觉得退了一步的时候,北京台依然没有收敛的意思,网上发帖谩骂就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了。
废油的灯:这么多人说记者该打,记者怎么了?记者是接到群众的举报电话才去采访的,记者有这个权利,你可以不接受采访,可以把门一关不予理睬,凭什么打人啊?!
周文
郭德纲圈地打人运动
老郭在新段子里应的话更有调侃讽刺的味道:“今儿我徒弟打人了,打就打了呗。过两天给他搞一专场,智斗歹徒民族英雄专场。”这让我想起了《叶问2》中甄子丹说的一句话,也可以作为回应郭德纲的话,那就是:“作为人家的师傅,我们是不是要先管教好自己的徒弟呢?”毕竟,走江湖不是这么走的,哥们义气也不是这么使的。
所谓君子动口不动手,再大的错也不能出手伤人啊。
回顾老郭之前否认自己家圈地,这个咱们无法考证,只能由小区物业去协商。但是老郭在表明自己态度时用了一句:“在我们院里有几个穷人,成立了一个业主委员会。”在那个小区住的都是穷人,那我们跟普通的老百姓,在台底下坐着听相声的那些观众不更是穷人的穷人?
或许穷人支持着你现在是富人吧!
记者的错是记者的错,你的错是你的错。
且不论记者想要采访的动机是否纯正,说话方式是否稳妥,如果郭德纲的徒弟先动了手,那么有理也变成无理了。如果能采取办法把记者适当地挡在门外,阻止其采访,这对于郭德纲“圈地”事件来说,已经是胜利了。但如今徒弟打人的行为已经出现,显然得罪的不是被打记者一个人,全国的媒体记者都会强烈关注、予以报道的,到那时,孰是孰非,孰大孰小,郭德纲及其徒弟应该能分得清楚吧?
郭德纲徒弟的此等缺乏素质和涵养的行为,是否会影响到德云社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说到底这是一则负面新闻。郭德纲相声说得好没人怀疑,但其名气和德云社的名声是大众给捧上去的,如果郭德纲及徒弟再耍横耍蛮,说不定会损失更大,得不偿失。对于公众人物,切不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大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就算再狡猾、再狡辩也终究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叶匡政
郭德纲骂的是什么?
都说这些天是“记者劫”,记者被打事件不断,没想到郭德纲也身陷其中。因郭德纲“别墅圈占绿地”风波,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记者周广甫在采访时,遭郭德纲弟子李鹤彪殴打。看了视频,出手还挺狠的,被打者一直保持冷静。虽然郭德纲没出手,但在当晚相声中,他却力挺徒弟,说了一些狠话。
打人违法,是不言而喻的,自有司法部门来处理。但郭德纲公开说的这番话确实有些离谱,他的潜台词无非是记者侵犯了他的隐私在先,所以“打就打了呗”。这里牵涉到一个公众人物隐私权受限制的问题。国内虽然没有明确立法,提出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受限,但社会和公众人物都还是遵循这一社会常识的。当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和民众的知情权发生矛盾时,多以尊重民众知情权为主导,这体现的是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公众人物比普通人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当他们利用这种资源获得利益的同时,也应承担比普通人更多的社会义务。
郭德纲的这个事件,就更为简单。因为“别墅圈占绿地”风波,关系到小区公共利益,已成为一个公共事件。该别墅是新闻发源地,记者上门探访,完全出自采访工作需要,与一般狗仔偷拍完全不同。郭德纲自己在相声里说那些邻居:“我们院里有几个穷人,成立了一个业主委员会。”郭德纲敢如此嘲讽,显然因为他的社会资源要优于对方,这更显出了媒体报道的必要。因为只有通过记者的客观报道,才能让纠纷双方权利平等,让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
虽然我国在司法实践中,也会限制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想要真正了解的人并不多。我想,这也是郭德纲认为自己占理的一个重要原因。考虑到最近频频发生记者被打事件,所以重说一下这个常识,也算是提醒那些对记者心怀不满的人,记者这么做,只是为了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记者的工作职责,请尊重他们,也是尊重自己。■
点评
法治社会不是靠显摆肌肉和拳头解决问题的社会。郭德纲弟子面对前来采访的记者,可以拒绝,可以逃避,但万万不能动粗。动手打伤记者(或其他任何人),就要承担法律后果,这是法治社会的行为规则。
郭德纲就弟子打人之错,若向被打者赔礼道歉,此种高姿态,既能赢得被打者的谅解,也能争取社会舆论的谅解。弟子打人已错,却还庇护弟子,恶语骂人,这是错上加错。这样牺牲的是公众人物的形象,丧失的是公众人物应负的社会责任。
电视台媒体记者报道社会事件是履职行为,为达到目的也要通过正常途径,以正当方式去行事,而不能以强势者自持,不尊重当事者而引发矛盾冲突。引发矛盾冲突,不但完成不了任务,还遭受皮肉之苦,何苦呢?
郭德纲事件的发生,也是一起偶然事件。希望此事能就事论事、就理论理来处置平息。唯恐天下不乱,趁机起哄、混淆视听、乘人之危,和刮风运动式的做法都无助于问题正确、科学的解决。
称打人弟子为“民族英雄”,骂记者有时不如“妓女”,说北京电视台“太龌龊”,郭德纲过去一周被千夫所指,民间有人称之为“缺德纲”。当外界对其私德指点不已之时,各路消息纷至沓来,而德云社也进入停业整顿。“郭德纲”似乎一夜之间销声匿迹。
我是大毛
我看郭德纲徒弟打人事件
第一,事情的起因是说郭德纲圈地,我不明白北京台采访人家小区物业之后,他们小区物业马上就出了一个说明,证明电视台播出的剪辑跟物业本身的意思有出入,为什么这个事情就不说?你们的报道里都是郭德纲邻居的图片,你们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故意地混淆视听?退一步讲,就算你们是无意的,那为什么人家提出来了,你们不马上纠正?实话说要是单就这个事来讲电视台就应该道歉,起码要出个声明,一开始的这个报道有失偏颇。
第二,这两个记者身份很可疑,他们是记者么?是记者为什么不主动出示记者证?不出示记者证的行为首先不符合国家对新闻采访的规定;其次你不出示记者证,谁知道你是真记者还是寻衅滋事的坏人啊?其次,这两个记者怎么进的小区?小区的保安反复问他们怎么进的小区,他们说是别的业主领进来的。让你说是谁领进来的,你又说不出来,我看他们不是趁保安不注意偷溜进来的,就是翻墙进来的,要是真因为不让进或者偷进小区被保安打一顿是不是也要报道一下,说是郭德纲家的小区保安依仗郭德纲的势力仗势欺人啊?
第三,人家打了您这大记者之后,您当时如此的生龙活虎,为何在后面的新闻发布会上萎靡至此?您在记者会上又吐又晕的,说实话看着有点假。您在记者会上又说人家把您打倒在地,滚下台阶,机器受损。人家的监控录像已经很明确了,您说的打倒在地、滚下台阶根本就是谎话。至于机器受损,大脑正常的人都应该问问,那么长的视频是怎么拍的。您这满嘴的跑火车让我们这些不明真相的老百姓怎么听啊?
第四,郭德纲圈地和李鹤彪打人是两件事,为什么要搅在一起?李鹤彪打人的事,没有任何迹象和证据显示当时郭德纲知道,更说不上纵容、指使(我相信如果郭德纲在场的话,那他也一定不会让弟子这么做的)。那我就不明白了,自古冤有头、债有主,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是您也得找对了人啊,打人的是李鹤彪,您说就说他啊。由此看来你们在这件事上舍本逐末不过是为了把事情复杂化、扩大化,博取同情、吸引眼球罢了。■
大毛:不管怎么说打人都是不对的,李鹤彪的道歉我觉得是应该的,但事情一码归一码,不能因为挨打了就别的事情都有理了。
借翅飞翔:老郭就是一个草根,有着草根人都有的豪爽与直率。在他觉得退了一步的时候,北京台依然没有收敛的意思,网上发帖谩骂就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了。
废油的灯:这么多人说记者该打,记者怎么了?记者是接到群众的举报电话才去采访的,记者有这个权利,你可以不接受采访,可以把门一关不予理睬,凭什么打人啊?!
周文
郭德纲圈地打人运动
老郭在新段子里应的话更有调侃讽刺的味道:“今儿我徒弟打人了,打就打了呗。过两天给他搞一专场,智斗歹徒民族英雄专场。”这让我想起了《叶问2》中甄子丹说的一句话,也可以作为回应郭德纲的话,那就是:“作为人家的师傅,我们是不是要先管教好自己的徒弟呢?”毕竟,走江湖不是这么走的,哥们义气也不是这么使的。
所谓君子动口不动手,再大的错也不能出手伤人啊。
回顾老郭之前否认自己家圈地,这个咱们无法考证,只能由小区物业去协商。但是老郭在表明自己态度时用了一句:“在我们院里有几个穷人,成立了一个业主委员会。”在那个小区住的都是穷人,那我们跟普通的老百姓,在台底下坐着听相声的那些观众不更是穷人的穷人?
或许穷人支持着你现在是富人吧!
记者的错是记者的错,你的错是你的错。
且不论记者想要采访的动机是否纯正,说话方式是否稳妥,如果郭德纲的徒弟先动了手,那么有理也变成无理了。如果能采取办法把记者适当地挡在门外,阻止其采访,这对于郭德纲“圈地”事件来说,已经是胜利了。但如今徒弟打人的行为已经出现,显然得罪的不是被打记者一个人,全国的媒体记者都会强烈关注、予以报道的,到那时,孰是孰非,孰大孰小,郭德纲及其徒弟应该能分得清楚吧?
郭德纲徒弟的此等缺乏素质和涵养的行为,是否会影响到德云社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说到底这是一则负面新闻。郭德纲相声说得好没人怀疑,但其名气和德云社的名声是大众给捧上去的,如果郭德纲及徒弟再耍横耍蛮,说不定会损失更大,得不偿失。对于公众人物,切不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大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就算再狡猾、再狡辩也终究逃不过他们的眼睛。■
叶匡政
郭德纲骂的是什么?
都说这些天是“记者劫”,记者被打事件不断,没想到郭德纲也身陷其中。因郭德纲“别墅圈占绿地”风波,北京电视台《每日文娱播报》记者周广甫在采访时,遭郭德纲弟子李鹤彪殴打。看了视频,出手还挺狠的,被打者一直保持冷静。虽然郭德纲没出手,但在当晚相声中,他却力挺徒弟,说了一些狠话。
打人违法,是不言而喻的,自有司法部门来处理。但郭德纲公开说的这番话确实有些离谱,他的潜台词无非是记者侵犯了他的隐私在先,所以“打就打了呗”。这里牵涉到一个公众人物隐私权受限制的问题。国内虽然没有明确立法,提出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受限,但社会和公众人物都还是遵循这一社会常识的。当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和民众的知情权发生矛盾时,多以尊重民众知情权为主导,这体现的是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公众人物比普通人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当他们利用这种资源获得利益的同时,也应承担比普通人更多的社会义务。
郭德纲的这个事件,就更为简单。因为“别墅圈占绿地”风波,关系到小区公共利益,已成为一个公共事件。该别墅是新闻发源地,记者上门探访,完全出自采访工作需要,与一般狗仔偷拍完全不同。郭德纲自己在相声里说那些邻居:“我们院里有几个穷人,成立了一个业主委员会。”郭德纲敢如此嘲讽,显然因为他的社会资源要优于对方,这更显出了媒体报道的必要。因为只有通过记者的客观报道,才能让纠纷双方权利平等,让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
虽然我国在司法实践中,也会限制公众人物的隐私权,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想要真正了解的人并不多。我想,这也是郭德纲认为自己占理的一个重要原因。考虑到最近频频发生记者被打事件,所以重说一下这个常识,也算是提醒那些对记者心怀不满的人,记者这么做,只是为了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记者的工作职责,请尊重他们,也是尊重自己。■
点评
法治社会不是靠显摆肌肉和拳头解决问题的社会。郭德纲弟子面对前来采访的记者,可以拒绝,可以逃避,但万万不能动粗。动手打伤记者(或其他任何人),就要承担法律后果,这是法治社会的行为规则。
郭德纲就弟子打人之错,若向被打者赔礼道歉,此种高姿态,既能赢得被打者的谅解,也能争取社会舆论的谅解。弟子打人已错,却还庇护弟子,恶语骂人,这是错上加错。这样牺牲的是公众人物的形象,丧失的是公众人物应负的社会责任。
电视台媒体记者报道社会事件是履职行为,为达到目的也要通过正常途径,以正当方式去行事,而不能以强势者自持,不尊重当事者而引发矛盾冲突。引发矛盾冲突,不但完成不了任务,还遭受皮肉之苦,何苦呢?
郭德纲事件的发生,也是一起偶然事件。希望此事能就事论事、就理论理来处置平息。唯恐天下不乱,趁机起哄、混淆视听、乘人之危,和刮风运动式的做法都无助于问题正确、科学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