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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财政国库部门在统筹支付理论和攻克资金清算等重要难关的情形下,率先在全国提出对财政预算单位基本运行费用实行财政预先支付的工作思路,通过签署财政国库、财政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基本运行商品服务供应商等多方托收及扣划协议,由财政国库授权财政代理银行可预先在财政集中支付备付金账户按月集中向基本运行商品服务供应商划转预算单位的水电费、邮电费、车辆保险费等基本运行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