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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几种关系的提出治安管理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客体是构成社会治安的综合因素。本文所涉及的社会治安管理是指公安机关通过治安行政法规对社会治安秩序进行规定、调节的一种活动。在治安管理过程中,主体间的彼此作用或活动机制,除了依据一定的政策法规外,具体的运作过程还通过几种关系(范畴)来加以调节。本文将对城市治安管理中"增加"与"减少"、"放权"与"收权"、"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