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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2005年4月13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香铃等6名原郑百文股东起诉三联商社(原郑百文)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一案做出终审判决,撤销了金水区人民法院做出的"返还李香铃等6名股东已被公司回购股份的50%"的判决,被称为"中国流通股回购第一案"的三联商社案终于划上了句号。但关于该案中牵涉到的有关会计要素——股东权益的法律性质,留下了许多值得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