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董必武的法制思想,其内容相当丰富.40多年前,就提出了"法制文明"的概念,并看做是人类文明中主要一项.50年代,一再强调应当尽快使人民的法制逐步完备起来.在论述法制建设的方法和步骤时,特别强调了依法办事是加强法制的中心环节.他主张"党员犯法应加重治罪".他在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期间,旗帜鲜明地提出"人民的民主权利应该受到充分的保护",任何违背司法公正的现象,都应当禁止和纠正.关于守法教育,他首先要求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其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