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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的考核办法,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文明、和谐稳定四个基本考核指标中,“经济发展”不再考核GDP总量,只选取了一般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两个反映经济运行质量和后劲的指标。在总体权重占40%的四个基本考核指标中,经济发展权重只有8%,低于民生改善的14%,也低于生态文明的9%与和谐稳定的9%,权重居于末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