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凸显公共财政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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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
  
  6月27日,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这是自审计法实施以来,审计署连续第11年开展中央预算执行审计。
  一如既往,内容重点为报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主要包括财政部具体组织中央预算执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国家发改委组织分配中央政府投资和中央部门及其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以及社保基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三峡库区移民资金的管理使用、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和收费公路的建设管理审计。
  今年审计报告的重点仍为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共审计了56个中央部门,对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等23个部门、单位点了名。
  如同去年的审计报告,财政部被第一个点名,审计报告发现,财政部在预算执行中存在八个方面的问题。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06年底,财政部存在对以前年度安排未用和结余的项目资金174.22亿元长期挂账,未清理缴回预算等问题。审计报告认为,财政部的违规做法,“削弱了预算的约束力,不利于政府和人大对这部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容易产生资金分配的随意性”,“影响了中央预算的完整性”,“有悖于公平税负原则”等。
  审计查出的财政部存在的问题,在其他部委和单位也屡有发生。如国家发改委自行调整项目总投资,不按基本建设程序下达投资计划;环保总局、烟草局、民航总局三个部门多报多领财政资金8489.2万元;南水北调办、海关总署等33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等8.59亿元;供销总社、新闻出版总署等15个部门截留、少报和转移资金等3.94亿元;卫生部、国家信息中心等12个部门存在违规收费或未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问题,涉及金额1.85亿元;烟草局、教育部等19个部门存在预算不细化、不完整和批复不及时等问题,涉及金额190.03亿元。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要求,审计署还对25个中央部门2006年度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203个所属单位,查出各类问题22.67亿元,占审计资金量的6.2%。
  “预算执行的违纪资金超过审计资金量的6%,这样的预算执行报告能被通过吗?”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副所长崔振龙认为,在国际上,违纪资金达到0.5个百分点都是不能接受的。
  延续去年审计报告的特点,审计报告重点反映了部门及所属单位存在的一些共性的问题,如多报多领财政资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转移财政资金及违规收费等。其中财政部追加部门预算、部分年初预算资金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预算中安排的下岗职工微利项目贷款贴息资金执行率低以及部分中央部门多报多领财政资金的问题,反映出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和合理;财政部以前年度安排未用和结余的项目资金长期挂账、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在部门预算之外安排资金,发展改革委未报经批准调整概算、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中央部门挤占挪用预算资金等问题,反映出预算执行不严格。
  强化预算约束、细化预算、完善部门预算、将所有政府收入纳入预算、强调预算的完整性和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等目标,是近年来财政部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相应的规章制度也由财政部负责制定。对于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财政部也有相当大的监督处罚权力。而此次审计报告显示,财政部一再强调其他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范,自身却多有触犯。这也是近年来预算执行出现“屡审屡犯”的重要原因。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报告提出了具体建议,即首先要严格执行预算,维护政府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此外,财政部要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进一步细化预算,提高年初预算资金分配的到位率。中央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库,打好预算编制基础;逐步公开部门预算,建立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机制;加强支出预算的测算,并按照批复的预算严格执行,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
  报告认为,有些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有的还反复出现,除了一些部门、单位遵纪守法意识和管理工作有待加强,也反映出行政管理体制尤其是财税体制上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尤其是财税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中央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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