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家少年春衫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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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每天傍晚牵着哈士奇从居然然家楼下经过的少年,她注意他很久了。
  居然然从来没见过一个男生那么喜欢穿衬衫,纯色的,格子的,条纹的,各式各样,但不管怎么穿,都如此妥帖好看。
  起初注意到他,完全是无聊作祟,她想看看他有没有哪天是不穿衬衫的。掰着手指数了数,整整五十二天,无一例外。
  第五十三天的时候,温城下了三个月来的第一场雨,电闪雷鸣,轰轰烈烈。静谧的房间里充斥着雨点敲打玻璃的噼啪声,尖锐的闷响,杂乱毫无章节,就像此刻居然然的心情。
  当习惯成为自然,她忍不住想,现在的他在做什么呢?是和她一样坐在房间里望着昏暗的天色发呆,还是和他的哈士奇在室内玩耍,但不管是哪一样,她都不得不承认,当她在这个角落百转千回描摹他此刻状态的时候,他却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她的存在。
  这让她有些悲伤,这件事太不公平了,虽然暗恋本来就是件不公平的事情。
  多少次躲在窗帘后面偷看打窗下而过的衬衫少年,多少次鼓足勇气想打招呼却又望而却步,多少次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才敢轻声低喃。
  你好,我叫居然然。
  她多么想和他一起遛狗啊,他一定猜不到,顺其自然的偶遇其实是她精心策划的刻意。可是再完美的计划,遇上现实终归束手无策,妈妈怕狗,所以是断然不同意她抱只小狗回来的。
  就在连绵不断的雨水光临这个城市的第四天,居然然接到了小姨的电话,小姨一家要出国旅游,爱宠无人照料,想要托付给居然然照看几天。
  小姨家的宝贝宠物是一只荷兰猪,名字叫阿错,最大的爱好就是吃,其次就是睡觉,这让居然然很是沮丧。
  阳光再次洒满温城大地时,居然然已经有整整八天没见过那位不知名的衬衫少年了。
  吃过晚饭,居然然早早等在阳台,距离少年和哈士奇通常出现的时间大约还有十分钟,居然然决定利用这十分钟和阿错进行最后的交涉。
  “阿错,你要是这么懒,我真的不会给你吃食哦,我说真的,说到做到!”
  小猪阿错耷拉着耳朵继续安睡,似乎一点也不在意这位临时小主人的警告。
  居然然气得腮帮子鼓成球,却仍不气馁:“好吧,如果你愿意跟我出去散步的话,我就给你买好吃的。”
  这回阿错有反应了,却也只是懒洋洋看了她一眼,并没有其他任何动作。
  “扑哧——”
  突如其来的笑声,来自外头。
  居然然一转头,就看到窗外正站着一位穿黑白条纹衬衫的少年,他眉目清朗,他笑颜舒畅。
  有那么一瞬间,居然然觉得自己的灵魂被抽空了,空荡荡的脑海里只盘旋着一句话——他和我讲话了。
  竟然就这么认识,居然然也终于得以知晓他的名字。
  阮槟。
  居然然是知道阮槟很有魅力的,却没想到他的魅力竟已经涉及到宠物界,在他的牵引下,阿错竟然愿意出门遛弯了。
  居然然也终于得偿所愿,和他走在一起,讲几句话,虽然都是些很琐碎的事,但仍是很满足。
  因为熟识了,即便是后来阿错被小姨接了回去,居然然也坚持等在楼下,同阮槟还有他家的哈士奇“烧麦”一起遛弯。
  少年,少女,和狗。
  多么奇妙而又有爱的组合。
  她不知道别的女孩子是不是像她这样知足常乐,其实她并没有抱着多大的“野心”来接近他。她只是觉得,能和他做朋友,能每天见面诉说心情,偶然遇见时一个点头,一个微笑,便够了。
  居然然一直觉得自己是个不贪心的女孩,直到“她”的出现。
  “她”是谁?叫什么名字?
  居然然不知道,阮槟也不知道,可阮槟就是着了魔似的喜欢她,一如当初居然然义无反顾地喜欢上阮槟一样。
  直到这时候居然然才发现,自己满足于的只是阮槟的心不属于任何人的状态。
  他可以不喜欢自己,但他也不可以喜欢别人。
  居然然有些受伤,自己心心念念的少年,却心心念念地想着别的女孩。
  “以后,我可能不能和你一起遛弯了。”
  阮槟说出这句话时,天际被晚霞拉扯出浓重的绯色,绯色映进居然然的眼,她觉得眼眶温温的有些难受。
  “为什么?”
  为什么呢?其实答案居然然是知道的,只不过是不甘心,只不过是抱着侥幸,只不过是不死心想再确认一遍罢了。
  “然然,你知道的,她搬家了。”
  是啊,那个女孩,那个阮槟喜欢的女孩她搬家了。她原本的家就在隔壁楼层的一楼,和居然然的房间只隔了不到十米,却也隔了阮槟的一颗心。
  “我之所以选择这条路溜狗,全是因为她,为了能每天看上她一眼,哪怕是侧面,也觉得这一天是有意义的——然然,你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穿衬衫吗?因为我从她家楼下经过时无意间听到她讲电话,说最喜欢穿衬衫的男孩子,所以我把自己全部的衣服都换成了衬衫。我是打算找机会和她认识的,可机会还没来,她却搬走了。”
  女孩搬走了,也把阮槟从居然然身边带走了。
  居然然想哭,却哭不出来。
  有什么好哭的呢?应该是好笑吧。
  她的暗恋起于一个陌生的女孩,也终结于她。
  多好笑,自导自演的暗恋戏码,总归是在这个暮春的夜晚落幕了。
  阮槟和“烧麦”再次出现在居然然家楼下时,已经是另一个季节了。
  他终于穿了衬衫以外的衣服,一件涂鸦短T,还是那么精神,还是那么耀眼,居然然却知道,他已经彻底走出来了。
  那么她呢?是否也已释然?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这些日子,居然然时常在想,自己当初喜欢上的,是不是只是自己所幻想出来的少年,那个少年每天穿衬衫,那个少年每天从窗外经过,那个少年充满未知。
  因为未知,所以她把所有美好的幻想都加之在他身上,逐渐的,她喜欢上了自己所幻想出来的这个男孩。就在这个时候,她得知这个男孩叫阮槟,于是她便以为自己喜欢阮槟。
  直到后来暗恋破灭,所有的一切尘埃落定,她才从幻想中挣脱出来,才看清楚,原来那所谓的喜欢,也只不过是梦一场。
  梦醒了,谁家少年春衫薄,关她什么事呢?
  她叫居然然,他叫阮槟。
  她和他是好朋友。
  如此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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