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海府〔2022〕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收回桂林洋农场12562.31平方米(合18.84亩)国有土地的补偿方案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江东新区产融生态新城路网配套项目。二、收回土地位置:海口市桂林洋农场(以权属确认图为准)。三、收回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海口市区片综合地价中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