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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区块链下的去中心化争议解决机制体现在诉讼主体自治程度较高的“去中心化”参与机制、司法数据不可更改的“去中心化”信任机制,以及以“代码即法律”为基础的“去中心化”执行机制,易使得其“去中心化”属性被夸大并陷入“囚徒困境”:司法区块链的“准对物”管辖权难确定,法官在区块链审判中的司法裁量权被弱化,分布式数字账本下的证据认定备受质疑,数字执行中的代码与法律难以协调。为正确引导司法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争议解决机制,须强化人民法院在去中心化争议解决机制中的基础地位,巩固法官在去中心化审判程序中的“链上裁量权”,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