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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名目繁多、蔚为大观的考试已经遍及社会各个角落。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报名参加各类考试的人,加起来有上千万之多。同时,因为混杂着各种“颜色”的利益纠葛,“考试经济”一词也随之浮出水面。而“考试经济”的规模之大,也令人咋舌。据有关人士保守估计,在2002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中,单是印数巨大且价格不菲的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定用书,便能获利1.76亿元!
“考试经济”的繁荣,也让一些拥有考权的部门和单位为之着迷。在福建省就有这样一件事:一边是教育厅组织的信息技术考试,一边是人事厅开展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一个声称列入继续教育的考核内容,一个宣布与职称评聘挂钩。虽然考试的名义和目的各有各的说法,但考试内容却大致相同。几年来,两大“利害”部门为这一项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水平考试的“权属”问题僵持不下,夹在两大部门间的广大基层教师是左右为难,叫苦连连。
一封基层教师的减负信
这是一封署名“霞浦县部分农村教师”的呼吁信:“我们是一群农村教师,在紧张的教学之余,还要完成上级下达的种类繁多的继续教育任务?听说这次我们又要培训和考试信息技术,这项工作前3年教育厅就布置了。近几年来,我们全体教师都是考了初级考中级,特别是农村学校的一些教师,连电脑都没摆弄过,考了好几次才过关,并取得了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证书。我们为此不知花了多少精力和财力,现在人事部门又要考,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上级部门就不能协调好这项工作呢?每次考试都是和职务评聘、年度奖金连在一起,我们作为普通的农村教师又何敢不从?”
今年初,霞浦县人事局依照上级人事部门的部署,开始在全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和考试。钟迪龙是霞浦县北壁镇后山小学的一名老师,也在应考范围之列。让钟迪龙和同事们不解的是,他们已于前年参加了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简称NIT),并拿到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合格证书。但当他们拿着证书到人事部门申请免考时却被告知:两种考试不能互相替代。
“两次考试的内容大同小异,无非是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简单操作,怎么两个部门互相不认账呢?”霞浦县第七中学老师林莉娜至今感到难以理解。
霞浦县教育局人事处负责人曾金纯说,自NIT培训和考试开展以来,全县教育系统已办101期培训班,应考教师基本上都参加了培训。全县4700多名中小学教师中,有3400多人参加了考试,2500多人拿到了合格证书。“NIT考试报名费一次80元,培训费100元,加上期间的食宿等费用,起码在500元左右。”曾金纯说。
据介绍,霞浦县除了乡镇中心校外,大部分老师分布在偏远山村,教师的工资收入普遍较低,8年工龄的小教一级月收入900元左右。对于此次人事部门组织考试的费用,霞浦县北洋小学校长谢伏德算了一笔账:两个模块共120元的考试费、180元的培训费,培训和考试6天的食宿交通费大约400元,“考一次试,一个月的工资就用得差不多了。”
“教育部门的NIT考试列入继续教育的考核指标,又是主管部门组织的,不能不考;人事部门的考试与职称挂钩,老师们更是得罪不起。”霞浦县城关实验小学校长林建勇说,“上面两个家长打架,遭殃的是孩子”。
两个部门的艰难“协调”
记者在福建省人事厅和教育厅采访了解到,关于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水平考试的“权属”争议,在这两个部门间是由来已久并长期僵持不下。
福建省人事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面向全省,包括WINDOWS操作系统、WORD中文处理、POW[RP01NT中文演示文稿等14个模块,考生可从这14个模块中任选其二。人事部门的考试与职称的评聘挂钩,在一份宁德市人事局下发的考试通知中写道:2006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中、高级技术职务要提供该项考试的合格证书,2007年起评聘初级的也必须提供。
而早在2000年,福建省教育厅就将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考试纳入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体系,并将之列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系统组织考试的内容为WINDOWS、WORD等6个模块,基本上都包括在人事部门要求的14个模块中。截至2005年底,在福建省34万多名中小学教师中,已有21.4万人报考NIT考试,近16万人合格通过。
福建省教育厅一位人士告诉记者,霞浦县的情况在全省具有普遍性,几年来全省各地基层教师的反应十分强烈,“去年是福州地区,今年是宁德地区,告状信甚至写到省领导那里”。
“连续几年的‘两会’上,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交关于中小学教师计算机重复考试的议案和提案,教育和人事两个部门也进行过多次协调,但还是没有达成一致。”福建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处长蔡志明说。
记者采访中发现,无论是人事部门还是教育部门,均认为自己组织的考试“有理有据”。
蔡志明说,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评聘职称所必备的,是面向包括中小学教师在内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对于人事部门来说,这是“分内之事”。
福建省教育厅认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考试内容是专门为中小学教师设计的,更加贴近中小学教育实际,而且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强调,要“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职能”。
对于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将通过了NIT考试的教师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范围,福建省人事厅在一份反馈件中作出回复: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试,是针对继续教育的,是为了检验培训的效果;人事部门的考试是针对职称评定的,是检验应考者的能力和水平。两者有联系又有不同,不好相互替代。
“人事部门没有错,教育部门没有错,难道错的是我们这些基层的老师吗?”霞浦县民族中学的平先来老师说。
考试背后的“经济”
宁德市屏南县一位张姓老师认为:“有利可图大家才对考试抓着不放,现在其他的乱收费大家都不敢了,但考试经济却是个冠冕堂皇的大蛋糕。”张老师给记者算了一下账,全省有34万多名中小学教师,如果每人都把364元的培训费、考试费和教材费交齐,此项考试的费用达1.2亿元。
记者采访得知,福建省各地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推进速度不一样,对是否购买教材、参加培训的要求也不统一,但两个模块共120元的考试费用是必须交的。在这120元中,40元由省人事厅下属的考试中心收取,80元由具体负责考务的市级人事部门收取。“在这80元中,市财政要收取36元的行政事业收费,县里考点的监考人员工资、电脑折旧费、场地租金等考务费用支出要用掉20元,我们剩下的只有24元。大头都被上面拿去了,具体考务都是我们基层来承担,这种考试我们也不想干。”宁德市人事局的一位同志表示。
重复考试久拖不决、考权之争互不相让,绝不仅是出于权力的傲慢。对于两大部门敢置数万教师的“呼吁”于不顾,为一项考试的考权互不相让,一些基层老师的议论可谓一语中的:无利不起早,考试权之争的背后其实是利益之争!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黄新华认为,考试评价体系本属于社会中介的行为,但现在一些考试机构却和政府权力部门是“一家人”,导致了一些政府部门在考试活动中角色的错位,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这是多头考试、重复考试的原因之一。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大部分考试的设定者仍以行政部门居多,具体考务则由这些部门下设的考试中心承揽,这实际上变成了政府部门利用权力直接参与经营活动。
考试,本为检验素质、体现水平,进而达到选拔人才的目的,但日益膨胀的“考试经济”却昭示了这样一种信息:一些部门和机构组织的考试已经远离其理想初衷,而沦为以金钱为中心的逐利工具。目前无论任何考试,主办者都必称意义如{可重大、考试如何必要,而被考者和社会大众对一项考试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没有发言权,考试的举办及其过程与成效的监督缺乏一套科学的机制,考试因此变成了一些部门的“自由意志”,利益追逐通过合法的形式而实现。
“目前对名目繁多的考试的监管还不尽完善,一些部门的考试往往是打着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后却隐藏着利益的追逐,考试的本质被扭曲了。”黄新华说。
“考试经济”的“热火”,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给一些部门权利利益化提供了渠道。要根除这一社会发展中的不正之风,治本之策是约束政府部门的权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目前当务之急是对名目繁多的考试进行严格的整顿和清理,从根本上改变上下级部门、职能交叉部门、行业组织和行政单位之间考权不明,考核重叠的局面,严防政府部门借考试之名行牟利之实。只有建立一套科学的考试举办、组织、监督及评价体系,彻底斩断权利部门与考试经济的利益瓜葛,名目繁多的考试才会走上规范之道。
编辑:卢劲杉
“考试经济”的繁荣,也让一些拥有考权的部门和单位为之着迷。在福建省就有这样一件事:一边是教育厅组织的信息技术考试,一边是人事厅开展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一个声称列入继续教育的考核内容,一个宣布与职称评聘挂钩。虽然考试的名义和目的各有各的说法,但考试内容却大致相同。几年来,两大“利害”部门为这一项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水平考试的“权属”问题僵持不下,夹在两大部门间的广大基层教师是左右为难,叫苦连连。
一封基层教师的减负信
这是一封署名“霞浦县部分农村教师”的呼吁信:“我们是一群农村教师,在紧张的教学之余,还要完成上级下达的种类繁多的继续教育任务?听说这次我们又要培训和考试信息技术,这项工作前3年教育厅就布置了。近几年来,我们全体教师都是考了初级考中级,特别是农村学校的一些教师,连电脑都没摆弄过,考了好几次才过关,并取得了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证书。我们为此不知花了多少精力和财力,现在人事部门又要考,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上级部门就不能协调好这项工作呢?每次考试都是和职务评聘、年度奖金连在一起,我们作为普通的农村教师又何敢不从?”
今年初,霞浦县人事局依照上级人事部门的部署,开始在全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和考试。钟迪龙是霞浦县北壁镇后山小学的一名老师,也在应考范围之列。让钟迪龙和同事们不解的是,他们已于前年参加了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考试(简称NIT),并拿到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合格证书。但当他们拿着证书到人事部门申请免考时却被告知:两种考试不能互相替代。
“两次考试的内容大同小异,无非是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简单操作,怎么两个部门互相不认账呢?”霞浦县第七中学老师林莉娜至今感到难以理解。
霞浦县教育局人事处负责人曾金纯说,自NIT培训和考试开展以来,全县教育系统已办101期培训班,应考教师基本上都参加了培训。全县4700多名中小学教师中,有3400多人参加了考试,2500多人拿到了合格证书。“NIT考试报名费一次80元,培训费100元,加上期间的食宿等费用,起码在500元左右。”曾金纯说。
据介绍,霞浦县除了乡镇中心校外,大部分老师分布在偏远山村,教师的工资收入普遍较低,8年工龄的小教一级月收入900元左右。对于此次人事部门组织考试的费用,霞浦县北洋小学校长谢伏德算了一笔账:两个模块共120元的考试费、180元的培训费,培训和考试6天的食宿交通费大约400元,“考一次试,一个月的工资就用得差不多了。”
“教育部门的NIT考试列入继续教育的考核指标,又是主管部门组织的,不能不考;人事部门的考试与职称挂钩,老师们更是得罪不起。”霞浦县城关实验小学校长林建勇说,“上面两个家长打架,遭殃的是孩子”。
两个部门的艰难“协调”
记者在福建省人事厅和教育厅采访了解到,关于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水平考试的“权属”争议,在这两个部门间是由来已久并长期僵持不下。
福建省人事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面向全省,包括WINDOWS操作系统、WORD中文处理、POW[RP01NT中文演示文稿等14个模块,考生可从这14个模块中任选其二。人事部门的考试与职称的评聘挂钩,在一份宁德市人事局下发的考试通知中写道:2006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中、高级技术职务要提供该项考试的合格证书,2007年起评聘初级的也必须提供。
而早在2000年,福建省教育厅就将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考试纳入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体系,并将之列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系统组织考试的内容为WINDOWS、WORD等6个模块,基本上都包括在人事部门要求的14个模块中。截至2005年底,在福建省34万多名中小学教师中,已有21.4万人报考NIT考试,近16万人合格通过。
福建省教育厅一位人士告诉记者,霞浦县的情况在全省具有普遍性,几年来全省各地基层教师的反应十分强烈,“去年是福州地区,今年是宁德地区,告状信甚至写到省领导那里”。
“连续几年的‘两会’上,都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交关于中小学教师计算机重复考试的议案和提案,教育和人事两个部门也进行过多次协调,但还是没有达成一致。”福建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副处长蔡志明说。
记者采访中发现,无论是人事部门还是教育部门,均认为自己组织的考试“有理有据”。
蔡志明说,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是评聘职称所必备的,是面向包括中小学教师在内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对于人事部门来说,这是“分内之事”。
福建省教育厅认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考试内容是专门为中小学教师设计的,更加贴近中小学教育实际,而且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强调,要“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职能”。
对于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将通过了NIT考试的教师列入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范围,福建省人事厅在一份反馈件中作出回复: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试,是针对继续教育的,是为了检验培训的效果;人事部门的考试是针对职称评定的,是检验应考者的能力和水平。两者有联系又有不同,不好相互替代。
“人事部门没有错,教育部门没有错,难道错的是我们这些基层的老师吗?”霞浦县民族中学的平先来老师说。
考试背后的“经济”
宁德市屏南县一位张姓老师认为:“有利可图大家才对考试抓着不放,现在其他的乱收费大家都不敢了,但考试经济却是个冠冕堂皇的大蛋糕。”张老师给记者算了一下账,全省有34万多名中小学教师,如果每人都把364元的培训费、考试费和教材费交齐,此项考试的费用达1.2亿元。
记者采访得知,福建省各地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推进速度不一样,对是否购买教材、参加培训的要求也不统一,但两个模块共120元的考试费用是必须交的。在这120元中,40元由省人事厅下属的考试中心收取,80元由具体负责考务的市级人事部门收取。“在这80元中,市财政要收取36元的行政事业收费,县里考点的监考人员工资、电脑折旧费、场地租金等考务费用支出要用掉20元,我们剩下的只有24元。大头都被上面拿去了,具体考务都是我们基层来承担,这种考试我们也不想干。”宁德市人事局的一位同志表示。
重复考试久拖不决、考权之争互不相让,绝不仅是出于权力的傲慢。对于两大部门敢置数万教师的“呼吁”于不顾,为一项考试的考权互不相让,一些基层老师的议论可谓一语中的:无利不起早,考试权之争的背后其实是利益之争!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黄新华认为,考试评价体系本属于社会中介的行为,但现在一些考试机构却和政府权力部门是“一家人”,导致了一些政府部门在考试活动中角色的错位,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这是多头考试、重复考试的原因之一。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大部分考试的设定者仍以行政部门居多,具体考务则由这些部门下设的考试中心承揽,这实际上变成了政府部门利用权力直接参与经营活动。
考试,本为检验素质、体现水平,进而达到选拔人才的目的,但日益膨胀的“考试经济”却昭示了这样一种信息:一些部门和机构组织的考试已经远离其理想初衷,而沦为以金钱为中心的逐利工具。目前无论任何考试,主办者都必称意义如{可重大、考试如何必要,而被考者和社会大众对一项考试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没有发言权,考试的举办及其过程与成效的监督缺乏一套科学的机制,考试因此变成了一些部门的“自由意志”,利益追逐通过合法的形式而实现。
“目前对名目繁多的考试的监管还不尽完善,一些部门的考试往往是打着冠冕堂皇的理由,背后却隐藏着利益的追逐,考试的本质被扭曲了。”黄新华说。
“考试经济”的“热火”,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给一些部门权利利益化提供了渠道。要根除这一社会发展中的不正之风,治本之策是约束政府部门的权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目前当务之急是对名目繁多的考试进行严格的整顿和清理,从根本上改变上下级部门、职能交叉部门、行业组织和行政单位之间考权不明,考核重叠的局面,严防政府部门借考试之名行牟利之实。只有建立一套科学的考试举办、组织、监督及评价体系,彻底斩断权利部门与考试经济的利益瓜葛,名目繁多的考试才会走上规范之道。
编辑:卢劲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