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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决定提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论断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这实际上就是把公平正义置于最优先的地位,就是倡导“公平优先”。“公平优先”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回归,表明党对社会主义终极价值坚持不懈的追求。如果继续坚持“效率优先”而不是“公平优先”的原则,不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使利益分配更多地向困难群体和贫困地区倾斜,就会背离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长远目标。在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的决定中首次提出了“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十八届三中全会直接把公平正义当作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又是一个实质性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