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ICC的建立是国际法发展的历史性突破,它有助于弥补间接执行制度对惩治国际犯罪的缺失.它具有管辖范围的普遍性、机构设置的超脱性、政治上的中立性等特点.ICC管辖权的确立系基于国家的共同同意,其固有管辖权并未违背国家主权原则.ICC对国内法院的刑事管辖权具有补充性,以有关国家不愿意或不能够管辖为其启动管辖的前提.在与非缔约国的关系上,ICC的管辖权并未超越于非缔约国的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