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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对私募基金定义不明确、运作不规范及法律规制不健全等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其健康发展。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现有法律体系,本文提出我国应当完善私募基金的立法框架,以私募基金的发行作为立法重点,建立私募募集的"合格投资者"制度,对私募基金募集中违反"合格投资者制度"的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