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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修订的语文课程标准的实施,广大教师的文体意识逐渐增强.但在教学实践中,一些教师对文体产生一模糊的认识,影响教学效率的提高.事实上,随着文本的不断发展、文体之间模糊区的存在、教材文本编写需要等多种原因,对文体的分类不是绝对的,不可过分拘泥于此而难以自拔.“定体则无,大体须有”,无疑是十分恰当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