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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道路客运线路经营历经多个发展阶段,线路经营模式不断转换,对促进城乡交流、满足群众出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线路挂靠、私下炒卖、不规范经营等现象已对行业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引起了管理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道路客运线路经营的三步曲
第一步:承包经营
上世纪80年代末期,交通部提出“三个一起上”的行业发展方针,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道路运输业,形成了以国有企业经营为主,集体经营和个体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运输业格局。
由于线路经营权、车辆所有权属于企业,个体经营者只能通过单车承包的方式,将车辆使用权转移给承包人,企业通过收取承包费、租金等方式取得收益。通过承包经营调动了承包人的生产积极性,平衡了国家、企业、个人在运输业经营中的利益关系,较好地满足了社会运输需求。
第二步:挂靠经营
随着市场发展,运输企业尝到了承包经营的甜头,同时又产生了承包人对车辆肆意使用,使车辆维护成本偏高的问题。为解决好这个矛盾,一些企业开始尝试车辆由承包人自行购买,而牌证名称填写企业的作法。通过这个方式,使车辆所有权转移给承包人。
因为车辆由承包人自行购置,企业失去了对车辆的所有权,从而导致了对承包人的营运行为失去控制的局面。甚至一些承包人自己聘用驾驶员,使得运输经营主体被无形分割为企业、车主、驾驶员三种层次。企业靠提供线路使用权和收取管理费从事运输活动,车主靠投入资金购置车辆、取得线路使用权和交纳管理费从事运输活动,驾驶员靠提供具体的运输驾驶服务,取得车主的劳动报酬。很多地方都是车主私聘驾驶员,运输企业对车主聘用的驾驶员信息也无法取得,使驾驶人员在管理上长期放任,为安全事故埋下隐患。在车辆方面,由于车辆产权属于车主所有,企业对车辆的管理形同虚设,车辆技术状况不能得到有效监控,使承包车辆带病上路的情况时有发生。
第三步:公车公营
道路客运业走到今天,管理部门对承包经营、车辆挂靠等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深恶痛绝,也进行了一些诸如公车公营等规范旅客运输市场的有效尝试,诸如南京到杭州、北京到沈阳等线路。不难发现,这些线路都具有一些共同特点,比如经营主体资金雄厚、管理水平较高,线路位于客流联系强度较高的城市间、位于运输通道,途径道路状况优良、客源稳定,并通过直达、高速等方式,实行多班次、高密度运行,具有高效、便捷的服务水平。因为具有了这些特点,经营主体就可以采取一种相对垄断的价格控制市场,并按照一整套规范自律的服务标准提供运输服务,既确保了既得利益,又树立了市场形象。
而挂靠经营向公车公营的转变,并非一蹴而就,还是应当按照经济发展情况,稳步妥善的进行。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由于挂靠主体多为个人和家庭,一旦收回挂靠经营权,将产生个人就业安排、车辆收购等问题,同时,由于长期挂靠而使这些线路私下炒卖现象严重,这些问题都需要得到妥善解决。同时,企业如何能应对公车公营所需要的资金投入、管理技术、经营环境等问题,也值得企业和管理部门深入思考。而承包经营模式,恰好是挂靠经营向公车公营理性回归的连接点,要实现挂靠经营向公车公营的转变,就应当正视和规范现有的承包经营模式,逐步引导线路经营实现理性回归。
正视线路承包经营的存在
线路承包经营之所以存在,笔者认为有三点原因,首先是客运组织方式具有单元化特点,“一车、一人、一线”,只要三要素具备,车辆就可以跑起来;二是贴近市场需求。承包经营可以使车辆运行更加贴近市场需求,灵活便捷的服务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在时间、地点上满足乘客需要;三是由于企业管理水平较低,公车公营后的票款结算等问题比较棘手。另外,从业人员的劳动保障体系还未全面建立,通过承包经营可以减少企业负担。这些原因使得承包经营继续占有运输市场一席之地。
承包经营是与现阶段我国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社会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市场出行需求的多样化发展联系在一起的。随着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对旅客运输业提出了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的更高要求,承包经营模式就会逐渐无法满足这种要求。随着行业资本积累过程的完成,运输市场逐渐形成了一大批资金雄厚、运转高效、管理规范的现代运输企业。到那时,承包经营会自然而然地向公车公营方式转变。
目前行业内要做的,一是落实企业对承包线路、承包车辆、驾驶人员的监管责任,开展对承包车辆、驾驶人员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加强运输企业对承包车辆、驾驶人员的监管力度,提高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以此营造企业规范有序的内部环境。二是落实各级管理部门对承包经营企业、承包经营线路的监管责任。要按照企业属地原则、线路管辖原则、行政许可原则依照职能范围对承包经营企业实施管理。开展线路承包企业经营考核,由线路管辖部门与企业属地部门共同对企业线路承包经营工作的管理力度和实施效果进行监督,以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线路挂靠、私下炒卖、不规范经营等现象已对行业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引起了管理部门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道路客运线路经营的三步曲
第一步:承包经营
上世纪80年代末期,交通部提出“三个一起上”的行业发展方针,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道路运输业,形成了以国有企业经营为主,集体经营和个体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运输业格局。
由于线路经营权、车辆所有权属于企业,个体经营者只能通过单车承包的方式,将车辆使用权转移给承包人,企业通过收取承包费、租金等方式取得收益。通过承包经营调动了承包人的生产积极性,平衡了国家、企业、个人在运输业经营中的利益关系,较好地满足了社会运输需求。
第二步:挂靠经营
随着市场发展,运输企业尝到了承包经营的甜头,同时又产生了承包人对车辆肆意使用,使车辆维护成本偏高的问题。为解决好这个矛盾,一些企业开始尝试车辆由承包人自行购买,而牌证名称填写企业的作法。通过这个方式,使车辆所有权转移给承包人。
因为车辆由承包人自行购置,企业失去了对车辆的所有权,从而导致了对承包人的营运行为失去控制的局面。甚至一些承包人自己聘用驾驶员,使得运输经营主体被无形分割为企业、车主、驾驶员三种层次。企业靠提供线路使用权和收取管理费从事运输活动,车主靠投入资金购置车辆、取得线路使用权和交纳管理费从事运输活动,驾驶员靠提供具体的运输驾驶服务,取得车主的劳动报酬。很多地方都是车主私聘驾驶员,运输企业对车主聘用的驾驶员信息也无法取得,使驾驶人员在管理上长期放任,为安全事故埋下隐患。在车辆方面,由于车辆产权属于车主所有,企业对车辆的管理形同虚设,车辆技术状况不能得到有效监控,使承包车辆带病上路的情况时有发生。
第三步:公车公营
道路客运业走到今天,管理部门对承包经营、车辆挂靠等行为产生的不良后果深恶痛绝,也进行了一些诸如公车公营等规范旅客运输市场的有效尝试,诸如南京到杭州、北京到沈阳等线路。不难发现,这些线路都具有一些共同特点,比如经营主体资金雄厚、管理水平较高,线路位于客流联系强度较高的城市间、位于运输通道,途径道路状况优良、客源稳定,并通过直达、高速等方式,实行多班次、高密度运行,具有高效、便捷的服务水平。因为具有了这些特点,经营主体就可以采取一种相对垄断的价格控制市场,并按照一整套规范自律的服务标准提供运输服务,既确保了既得利益,又树立了市场形象。
而挂靠经营向公车公营的转变,并非一蹴而就,还是应当按照经济发展情况,稳步妥善的进行。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由于挂靠主体多为个人和家庭,一旦收回挂靠经营权,将产生个人就业安排、车辆收购等问题,同时,由于长期挂靠而使这些线路私下炒卖现象严重,这些问题都需要得到妥善解决。同时,企业如何能应对公车公营所需要的资金投入、管理技术、经营环境等问题,也值得企业和管理部门深入思考。而承包经营模式,恰好是挂靠经营向公车公营理性回归的连接点,要实现挂靠经营向公车公营的转变,就应当正视和规范现有的承包经营模式,逐步引导线路经营实现理性回归。
正视线路承包经营的存在
线路承包经营之所以存在,笔者认为有三点原因,首先是客运组织方式具有单元化特点,“一车、一人、一线”,只要三要素具备,车辆就可以跑起来;二是贴近市场需求。承包经营可以使车辆运行更加贴近市场需求,灵活便捷的服务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在时间、地点上满足乘客需要;三是由于企业管理水平较低,公车公营后的票款结算等问题比较棘手。另外,从业人员的劳动保障体系还未全面建立,通过承包经营可以减少企业负担。这些原因使得承包经营继续占有运输市场一席之地。
承包经营是与现阶段我国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并存,社会生产力水平相对低下,市场出行需求的多样化发展联系在一起的。随着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对旅客运输业提出了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的更高要求,承包经营模式就会逐渐无法满足这种要求。随着行业资本积累过程的完成,运输市场逐渐形成了一大批资金雄厚、运转高效、管理规范的现代运输企业。到那时,承包经营会自然而然地向公车公营方式转变。
目前行业内要做的,一是落实企业对承包线路、承包车辆、驾驶人员的监管责任,开展对承包车辆、驾驶人员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加强运输企业对承包车辆、驾驶人员的监管力度,提高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以此营造企业规范有序的内部环境。二是落实各级管理部门对承包经营企业、承包经营线路的监管责任。要按照企业属地原则、线路管辖原则、行政许可原则依照职能范围对承包经营企业实施管理。开展线路承包企业经营考核,由线路管辖部门与企业属地部门共同对企业线路承包经营工作的管理力度和实施效果进行监督,以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