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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每日所发生的事故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事前可预知的事故(例如道路施工与养护等);另一类是事情发生后必须通过侦测或者报告才得知的事故(例如车祸肇事、高峰堵塞、车辆故障与局部地区发生的恶劣天气状况等临时或突发状况等)。本文所讨论的事故侦测主要系针对后者而言,当意外事故发生后,侦测系统能够迅速、正确地测知发生的地点及规模大小,甚至了解发生的原因,这关系到高速公路意外事故管理系统的功能能否有效发挥以及能否将事故对车流的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