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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共有是公有瓦解的一个结果,非公有历史的变种。公有与共有不同。在所有权制度中,公有主体开放,公有关系存续中其成员不可请求分割公有物;共有主体封闭,共有成员可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所谓共有主体封闭指其成员特定,共有成员与共有财产份额一一对应。共有成员结婚生子,共有主体不会因新生儿身份自动增其为共有人。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