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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鉴已有评价方法的基础上,从宏观的角度,以长沙市为例,选取了区域生态环境、旅游资源价值、社会经济因子3个方面的评价因子,建立起旅游生态适宜性评价因子体系。采用模糊层次分析法确定评价因子权重,并在G IS技术的支持下,从空间上对其旅游开发的生态适宜性进行了综合评价。研究结果表明,长沙市旅游用地可以划分为最适宜用地、适宜用地、基本适宜用地、不适宜用地、不可用地,适合于进行旅游开发的区域较大,最适宜用地、适宜用地、基本适宜用地达到7 549.66 km2,占6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