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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有两则报道反映的现象与我们的传统文化背道而驰。
一则是一位知名女星的离婚案,内容相当狗血:女星贪财,舍不得请专业的经纪人,由丈夫担任自己的经纪人,却被丈夫掌握了其签订阴阳合同偷漏税的证据;丈夫以骗婚骗财为目的,足够狠毒,恋爱时随身携带录音笔,聊天时随手截屏保留证据,分手后毁掉对方的事业,让曾经的爱人身败名裂。而今,女星复出的希望基本为零,丈夫赢了孩子的抚养权,也难逃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追究。一个原本和美的家散了,只是可怜两个无辜的孩子。
另外一则报道是:一位私募大V因为其帮助市值管理的上市公司“黑吃黑”不愿意支付“约定”的费用,将对方通过网络曝光。其直接结果就是,始终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坚持“零容忍”的中国证监会迅速对这位私募大V曝光的相关上市公司违法情节立案调查。如果相关违法事实查实,这位私募大V也与其曝光的相关上市公司同样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因为其合作的所谓市值管理,其操作是否合法合规,按照业内人士所说,即便是大家都“认可”的潜规则,但也是经不起法律的推敲的。
夫妻本为人生路上的“伴侣”,应相互扶持,相互信任,却因为利益而反目成仇;私募与上市公司本属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却因利益分配不均,而分道扬镳,对簿公堂,这些两败俱伤的悲剧不禁令人扼腕叹息!由此,笔者想到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不是同样需要依法精诚合作,避免不必要的内斗导致上市公司董监高和其合作伙伴毁掉前程,失了声誉,没有了美好的未来?那么,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需要什么样的依法精诚合作呢?
首先,就是要做好上市公司内部的“依法精诚合作”。无论是董监高,还是普通员工,每个人之间都要在勤勉尽责,为公司事业负责的同时,尊重其他人,善于听取其他同事对于公司经营管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能够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框架下,维护自身和同事的合法权益,以调动所有员工全力以赴投身上市公司发展的积极性。为人处世,善于補台,而不是拆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这样的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将无往而不胜。
其次,要做好上市公司外部的“依法精诚合作”。这里,包括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中小股东、中介服务机构、商业合作伙伴、新闻媒介等。在依法的前提下开展“精诚合作”,保持足够的尊重,可以赢得大股东全力以赴的支持;要把中小股东当做“自家人”,而不是对手和捣乱的,要在分红等政策上充分照顾中小股东的利益,以赢得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让其成为公司的铁杆股东,而不是铁杆“黑粉”;充分考虑对方的利益诉求,坦诚相处,不至于因为自家的“藏私”而被合作伙伴举报甚至是对簿公堂;尊重、支持新闻媒介对上市公司发展的监督和支持,通过其对公司的及时全面公正的报道为公司的发展赢得宽松的外部舆论环境。
此外,要做好上市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依法精诚合作”。这里,相对上市公司而言,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都有管理职能,这里的依法精诚合作,实际上就是要求上市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依法诚信经营,积极服从和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如果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信披违规、违规担保等必然要接受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处罚;如果上市公司环保出了问题、偷税漏税、土地手续不合法、产品质量不达标等,也必然要面对环保、税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质检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检查与处罚。当然了,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一旦被上述政府职能部门中的任何一个部门处罚,其声誉和形象必然受损,轻则股价下跌,投资者用脚投票,重则面临发展中的“滑铁卢”,甚至是灭顶之灾。
推动上市公司治理不断迈上更高台阶,助力上市公司发展越来越好,是每一位有识之士的正确选择。我们并不希望上市公司因为内讧、抵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而带来不必要的更大损失,如果那样,受损的不只是上市公司,还有投资者、市场和国家。
一则是一位知名女星的离婚案,内容相当狗血:女星贪财,舍不得请专业的经纪人,由丈夫担任自己的经纪人,却被丈夫掌握了其签订阴阳合同偷漏税的证据;丈夫以骗婚骗财为目的,足够狠毒,恋爱时随身携带录音笔,聊天时随手截屏保留证据,分手后毁掉对方的事业,让曾经的爱人身败名裂。而今,女星复出的希望基本为零,丈夫赢了孩子的抚养权,也难逃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追究。一个原本和美的家散了,只是可怜两个无辜的孩子。
另外一则报道是:一位私募大V因为其帮助市值管理的上市公司“黑吃黑”不愿意支付“约定”的费用,将对方通过网络曝光。其直接结果就是,始终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坚持“零容忍”的中国证监会迅速对这位私募大V曝光的相关上市公司违法情节立案调查。如果相关违法事实查实,这位私募大V也与其曝光的相关上市公司同样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因为其合作的所谓市值管理,其操作是否合法合规,按照业内人士所说,即便是大家都“认可”的潜规则,但也是经不起法律的推敲的。
夫妻本为人生路上的“伴侣”,应相互扶持,相互信任,却因为利益而反目成仇;私募与上市公司本属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却因利益分配不均,而分道扬镳,对簿公堂,这些两败俱伤的悲剧不禁令人扼腕叹息!由此,笔者想到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不是同样需要依法精诚合作,避免不必要的内斗导致上市公司董监高和其合作伙伴毁掉前程,失了声誉,没有了美好的未来?那么,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需要什么样的依法精诚合作呢?
首先,就是要做好上市公司内部的“依法精诚合作”。无论是董监高,还是普通员工,每个人之间都要在勤勉尽责,为公司事业负责的同时,尊重其他人,善于听取其他同事对于公司经营管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能够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框架下,维护自身和同事的合法权益,以调动所有员工全力以赴投身上市公司发展的积极性。为人处世,善于補台,而不是拆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这样的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将无往而不胜。
其次,要做好上市公司外部的“依法精诚合作”。这里,包括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中小股东、中介服务机构、商业合作伙伴、新闻媒介等。在依法的前提下开展“精诚合作”,保持足够的尊重,可以赢得大股东全力以赴的支持;要把中小股东当做“自家人”,而不是对手和捣乱的,要在分红等政策上充分照顾中小股东的利益,以赢得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让其成为公司的铁杆股东,而不是铁杆“黑粉”;充分考虑对方的利益诉求,坦诚相处,不至于因为自家的“藏私”而被合作伙伴举报甚至是对簿公堂;尊重、支持新闻媒介对上市公司发展的监督和支持,通过其对公司的及时全面公正的报道为公司的发展赢得宽松的外部舆论环境。
此外,要做好上市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依法精诚合作”。这里,相对上市公司而言,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都有管理职能,这里的依法精诚合作,实际上就是要求上市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依法诚信经营,积极服从和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如果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信披违规、违规担保等必然要接受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处罚;如果上市公司环保出了问题、偷税漏税、土地手续不合法、产品质量不达标等,也必然要面对环保、税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质检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检查与处罚。当然了,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一旦被上述政府职能部门中的任何一个部门处罚,其声誉和形象必然受损,轻则股价下跌,投资者用脚投票,重则面临发展中的“滑铁卢”,甚至是灭顶之灾。
推动上市公司治理不断迈上更高台阶,助力上市公司发展越来越好,是每一位有识之士的正确选择。我们并不希望上市公司因为内讧、抵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而带来不必要的更大损失,如果那样,受损的不只是上市公司,还有投资者、市场和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