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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作为一种在新兴电子商务市场蓬勃发展和法律法规有所欠缺共同作用之下的一种特殊广告形式,不仅是虚假交易的新形态,更是新《广告法》视野下的虚假广告、损害诚实信用原则、危及市场秩序的劣性营销手段,具有极其严重的违法性。在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都有相对欠缺的情况下,新《广告法》具有调整规制刷单行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