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聚焦问题 精准发力破解交通安全发展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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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推进城乡建设、满足人们安全顺畅出行需求的基础。面对人、车、路、企等交通要素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交通管理者需精准应对,寻求合理措施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为此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深入调研,提出从持续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素养、重点车辆管控力度、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等五个方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当前,长沙正处于城市化、机动化快速交织发展时期,在人、车、路等交通要素迅速增长的背景下,随之而来的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特别是交通事故等突出问题,已经成为当前亟须解决的城市“疾病”和时代“阵痛”。长沙交警通过对交通大数据的精准分析、科学研判,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全力谋划破解当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困局。
  交通安全形势总体态势稳中向好 但还存在“六个突出”
  截止到2020年底,长沙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97万辆,其中汽车282万辆,干人汽车拥有量320辆,在全国主要城市排名前十;此外,城区还有100多万台电动车。全市共有机动车驾驶人349万。2020年,在全市汽车增长19万辆的前提下,全市交通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万车死亡率等指标均有所下降,道路交通安全总体态势稳中向好,但是,风险聚焦、事故多发、基数偏大等问题,仍是客观实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为“六个突出”:
  事故死亡总量突出
  2020年,全市万车死亡率2.4,城区万车死亡率1.25,远低于3.72的全省平均水平,但是,即使是用城区的数据来比,距离国内先进城市还有较大的差距。
  可能发生较大交通事故的风险突出
  近3年来,全市较大交通事故的数据为:2018年0起,2019年2起,2020年l起。但2020年全市共发生一次死亡2人的交通事故25起,可能发生一次死亡3人的较大交通事故风险大。
  农村地区风险突出
  农村地区四区县市(望城区,浏阳市,长沙县,宁乡县)万车死亡率3.79,远高于城区,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20年,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的72.83%。
  涉摩、涉电、涉行人事故突出
  2020年,涉及行人事故死亡人数占总量的43.85%,涉及摩托车事故死亡人数占总量的24.13%,涉及电动车事故死亡人数占总量的16.08%(见图1)。
  渣土车肇事突出
  2020年,涉及渣土车的一般交通事故有49起,死亡30人,受伤31人,同比分别上升104%,123%,210%(见图2)。
  渣土车事故大幅上升的原因是2020年放开了渣土车白天通行限制。2021年1月恢复白天限行措施后,事故已大幅下降。2021年1月和2月,涉及渣土车一般交通事故共2起,死亡1人,受伤1人,环比2020年11月和12月下降71.43%,80%,66.67%(见图3)。
  老年人事故死亡突出
  50岁以上中老年人群体是死亡高发群体,死亡人数占死亡总量的近三分之二。老年人中,以农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居多。
  交通要素发展与实际需求不平衡是影响交通安全的主要原因
  汽车文明严重滞后于汽车时代
  2010年到2020年间,长沙建成区面积从272平方公里增长到522平方公里,增长9l%;机动车从114.5万辆增长至297.4万辆,增长160%。但城市与机动化大跨步发展的同时,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却并未得到同步提升。据统计,长沙市90.4%的交通事故是因为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超速、无证、涉酒、违反交通信号,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违反交通信号,行人违规横路等20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
  车辆本质安全严重滞后于日益多元的用车需求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在农村地区,由于农村电商活力释放、农村旅游逐渐兴起等原因,人流、物流越来越频繁,农村群众对于各类交通工具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但是,购买的交通工具往往低质、价廉,且存在大量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改装面包车、变型拖拉机、低速货车、老年代步车等违法违规车型。另外,还有大量摩托车使用群体,车辆买回后,不登记不年检不买保险,且无证驾驶,造成涉摩交通事故高居不下。
  在城市地区,大量重点工程项目加快推进,渣土车运输的需求逐年增大,导致涉及渣土车的交通事故高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行驶过程中车辆存在较大的视觉盲区。长沙市内五区和高新区有备案的渣土运输企业165家,在用渣土车3614辆,消纳场162个,建筑工地249家,基数大、分布广、风险大。虽然所有渣土车都安装了盲区视频监控设备,但是,由于未明确技术标准,企业自行购买,造成该设备品牌型号繁多、质量参差不齐,存在盲区监测误报率高、声光警示不够、易造成视觉疲劳等问题,驾驶人普遍反映不好用、不想用。
  农村道路安全防护水平严重滞后于公路建设步伐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农村地区道路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农村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的程度大幅提升,但是,农村道路的安全设施还没有配套跟上。比如有些道路,在设计、施工环节,造就的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等重大隐患,缺乏安全可靠的路侧护栏和警示标志。同时,农村道路中还有很多村组道路、自建道路、机耕道路都属于无标志、无标线、无路肩、无护栏、无科技设备的“五无”路段,事故频发。2020年,长沙交警共计排查道路安全隐患10337处,其中7299处在农村。存量大、难以消除的同时,由于“三同时”(交通安全设施必须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制度落实不严,增量也难以得到控制。
  企业的安全管理投入严重滞后于生产经营投入
  部分企业只看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即使所属车辆和驾驶人违法突出、事故高发,也不管不理。比如某物流公司,所属车辆违法多、事故多,多次被中央、省、市相关部门及媒体通报,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重缺失。外卖、快递企业的电动车日益增多,但是企业管理不到位,只考核外卖员、快递员快速完成订单,对其是否安全守法出行缺乏监督、教育和管理。网约电动车企业只求投放得越多越好,对车辆随意堆放、占道乱停等影响安全畅通的行为管理不力。特别是部分渣土车企业,仍在放任甚至鼓励“多拉快跑”,闖灯越线、“开霸王车”的现象屡禁不绝。   探索“五个持续提升”对策改善道路安全
  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法,吸纳职能部门的参考建议,结合本地实际,就加强改善长沙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探索提出“五个持续提升”的对策。
  持续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素养
  创建交通违法重点人口管理机制。由农村派出所定期将交管部门摸排的交通“违法王”、构成交通肇事罪或发生亡人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酒驾醉驾毒驾、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终身禁驾等重点交通违法人员名单,列入派出所重点人口管理,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的活动轨迹和现实状况,建立管理台账,上门加强安全教育,并对重新违法的风险度进行评估,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创建农村交通安全教育“屋场会”工作机制。由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负责,派出所督促,每半年召开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屋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分析违法原因,由重点违法人员及亲属朋友表态发言。存在交通事故多发、交通违法突出等情形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必须及时召开“屋场会”。
  创建流动人口“交通安全第一课”工作机制。由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负责,辖区交警大队和派出所督促,组织辖区城镇流动人口和涉路施工、环卫、外卖、快递、代驾等外来务工人员,上好“交通安全第一课”。
  创建交通安全宣传“小手牵大手”工作机制。由公安交管、教育部门负责,对学生家长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统计分析,筛查出重点违法人员,并将对学生家长的帮扶教育纳入“小手牵大手”活动,在不泄露个人隐私前提下,采取学校给家长推送“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通过学校、学生引导家长遵规守法。利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交通安全“第一课”活动,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持续提升重点车辆管控力度
  严格落实非法非标车辆源头管控。部门联动严厉打击生产企业未按《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生产电动机动车产品的行为,对借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或借用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生产许可名义超范围生产低速电动车产品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违规产品;严格落实货车产品生产质量检查,严厉打击“大吨小标”“大罐小标”、变型拖拉机等非法非标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黑窝点”。严格落实低速三、四轮电动车销售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无证照、超范围销售低速三、四轮电动车及以虚假宣传手段欺骗消费者购买的销售企业或门店。
  重点管控“四类重点车辆”。对摩托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拖拉机等“四类重点车辆”进行全面摸底,列入派出所重点对象管理范畴。对符合登记上牌条件的“四类车辆”督促上牌;对不能上牌的,责令车主主动消除隐患,并与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标明安全事项提醒,确保安全管控到位率不低于90%;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督促限期办理年检、报废等手续。年检、报废注销率不得低于90%。针对载客人数较多的面包车按照“见车见人”的要求,督促指导车主及时进行车辆年检、报废,对经核实车辆确实已经灭失的,由车主出具灭失注销申请书,交警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查后办理车辆注销手续。
  严厉整治“三车”交通违法。针对摩托车、电动车、渣土车等三类车辆交通乱象突出、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全面启动对“三车”的严打整治。对于摩托车交通违法,能拘留一律拘留、能扣车一律扣车。抓住《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实施的有利契机,严查电动车不按规定登记。严查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帽违法行为,要求违法驾驶人做题目、看视频,加大其违法的时间成本,让“骑车戴帽”的意识入心入脑。针对部分渣土车非法改装货厢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管部门适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挖源头,打窝点,强威慑。多部门配合,明确新型盲区安全设备的技术标准,尽快在长沙市所有渣土车上安装新型盲区安全设备,实现360度无盲区环视、全时AI盲区监测、防碰撞声光告警等功能,解决视觉盲区问题。
  持续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
  严厉整治高风险路段。由公安交管部门对近3年发生过伤亡交通事故的路段进行统计分析,各级各部门按照自身职责,对近3年发生翻坠事故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等重大隐患路段,安装安全可靠且符合国省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路侧护栏、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近3年发生5起以上伤亡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按国省规范和技术标准增设信号灯、警示灯与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
  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凡新、改、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
  严厉整治重大隐患路段。集中治理道路设计与施工缺陷路段;严格按照部、省、市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对长沙市所有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交通安全设施,实行全方位的查漏补缺和标准化的统一整改。集中治理国省道路与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隐患,落实“五小工程”建设(减速带、警示牌、凸面镜、道口标柱和爆闪灯)。重点整治桥梁、隧道安全隐患,加强交通安全及智能化监控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桥梁、隧道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持续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强化对高风险运输企业的协同管理。由公安交管部门对两客一危一校、渣土车、公交、货车等重点运输企业的违法和事故情况进行统计,并实行排名、通报、曝光。多部门会商研究出台联合惩戒机制,实行联合处罚,并对企业实行通报、约谈乃至停业整顿等措施。完善行业准入和淘汰机制,鼓励支持经济实力强、管理机制优、安全事故少的运输企业发展,淘汰安全管理弱、交通违法多、交通事故多的运输企业。
  督促落实内部安全管理。对两客一危一校、渣土、邮政、快递、外卖、网约电动车等企业,公安交管部门定期将其所属驾驶人和车辆的违法、事故情况,抄告给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并督促企业对相关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守法情况进行考核,实行内部叠加处罚,乃至解聘违法多、事故多的员工。同时,支队以市整治办名义,要求各区县市各自选取3家企业,3所学校,作为“戴帽工程”试点单位。学习借鉴佛山利用“平安村口”建设契机推进戴帽工程,在农村出入口建设“头盔佩戴智能识别系统”,对未佩戴头盔者实行“不许进、不许出、不消除违法不许离开”措施。
  督促抓实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制定并实施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培训,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对未按计划参加教育培训的员工,严肃惩处。在企业内部,开展零违法、零事故典型示范创建活动,对交通安全守法表现突出的员工实行表彰嘉奖,树立模范带头作用。
  持续提升交通安全守土尽责意识
  压实党政属地责任。支队依托市委绩效考核、市委政法委平安建设考核、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考评等三个指挥棒,将任务分解下去,将压力传导下去,将责任压实下去。同时,将乡镇排名情况提交市安委办进行通报公布,与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奖惩挂钩,督促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合法必须管非法”以及“谁牵头、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要求,厘清安全监管职责边界,坚决杜绝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监管不力等问题。将渣土车、搅拌车、重型货车以及消纳场、搅拌场、垃圾场纳入一体化管控,整合城管、住建、交通、工信、交管等各部门职责,实行联合执法、联合惩戒。
  加大追责问责力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建议权是追究失职失责、倒逼履职尽责的“撒手锏”。支队根据省道安委制定的《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一次死亡2人(含)以上的交通事故;“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死亡1人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货运车辆发生死亡1人负有主要以上责任且与企业、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有关的交通事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交通事故”等四类情形的事故,开展深度调查,查摆责任缺位情况。对相关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依托市纪委、市安委,嚴格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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