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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海上行政管理是一种分散型的管理体制,海上执法也存在海监、渔政、海事、海关、海警等多支执法机构,各执法机构之间互不隶属,各自为政,严重制约了行政效率.广东省作为海洋大省,在海上执法管理体制改革中虽然走在了全国前列,但是离"大部门体制"要求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开的行政管理体制"仍有一定距离.广东省要争当全国海洋事业排头兵,依据"大部门体制"要求进行海上执法体制改革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