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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福利腐败”产生的原因,众说纷纭。其中,近年来学界颇为盛行的观点是通过市场化根除“福利腐败”。笔者认为,根治“福利腐败”,必须结合我国国情,从“福利腐败”产生的大背景思考解决这一棘手问题产生的真正原因。
从垄断行业的产生和作用看,发展到今天的垄断行业,可以说让人欢喜让人忧。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为了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些设施和项目的迅速发展,扶植了一批国有垄断企业。在当时举国实行平均主义分配的背景下,这些垄断行业没有明显的“福利腐败”现象。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垄断企业凭借自身的身份、地位优势、可资利用的各种资源,在为国家、社会作出了较大贡献的同时,自身也获得了较大的发展,自身利益得到极大满足。不少垄断行业利用社会正在转型、体制和制度尚未完善之机,长期盘踞公共资源高地并独占利润,把相当一部分应当归社会共享的成果变成部门利益,享受过高的收入和过高的福利,“福利腐败”现象呈现出蔓延之势。毋庸置疑,这些垄断行业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国家经济的迅速恢复、发展以及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起到了良好的保障作用。改革开放后,尽管这些行业产生了“福利腐败”,有的甚至演变为“特殊利益集团”,但这些行业对于维护国家的发展和稳定仍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垄断行业的庞大规模,它对国民经济的巨大影响,既是国家政策扶持的结果,也是我们今天在进行改革的时候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可以预言,如果贸然引入市场机制,试图通过市场化改革消除垄断行业的“福利腐败”,必将牵一发而动全身,不但会引起垄断行业内部员工的不满,也很容易导致无序竞争,引起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社会的动荡,与市场化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
从垄断行业的管理现状看,产生“福利腐败”的垄断行业大多缺乏法律规范,政府监管的各个环节存在很多漏洞。首先,长期以来,国家对垄断行业缺乏行之有效的审计监督制度,很多专门从事公共事业、公益服务和自然垄断的行业,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成本核算制度,成本核算基本上由企业自己说了算,这直接导致了这些行业借助垄断地位维持过高的福利。其次,垄断行业在确定产品和服务价格时,黑箱操作比较普遍,没有按照国际惯例,举行有专家、消费者代表以及企业方共同参加的听证会,导致垄断行业的产品和服务价格严重背离价值规律。再次,垄断行业的成本信息披露机制尚未建立。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一个由社会中介机构、价格评估机构、审计部门和被服务者组成的评估组织,以对垄断行业的产品成本和服务质量进行审定和评估。最后,垄断行业用人机制也一直存在问题。在垄断行业领导人的选拔过程中没有引入充分的竞争机制,很难将平庸甚至腐败的管理者及时淘汰出局。同时,对于垄断行业领导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责任不清晰、欠完善,现有的法律执行也不力。
从一些垄断行业自身的改革实际情况看,有前瞻性和忧患意识的一些垄断行业,如电力行业,正在率先进行自身革命,力求在工资和福利方面逐步规范,以获得社会的理解和认可。更重要的是,此举可望获得其它行业的效仿,进而引发其他垄断行业进行类似改革。由于这种消除“福利腐败”的尝试是迫于外界压力,或由于自身认识而温和进行的,其造成的振荡和消极效果被降低到了最低程度,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综上所述,在当今中国,鉴于垄断行业地位的特殊性、作用的重要性和管理现状的不规范性,打破垄断行业的“福利腐败”,不能不更多地从法律制度方面入手,通过建立健全法制,加强规范管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从垄断行业的产生和作用看,发展到今天的垄断行业,可以说让人欢喜让人忧。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为了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些设施和项目的迅速发展,扶植了一批国有垄断企业。在当时举国实行平均主义分配的背景下,这些垄断行业没有明显的“福利腐败”现象。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些垄断企业凭借自身的身份、地位优势、可资利用的各种资源,在为国家、社会作出了较大贡献的同时,自身也获得了较大的发展,自身利益得到极大满足。不少垄断行业利用社会正在转型、体制和制度尚未完善之机,长期盘踞公共资源高地并独占利润,把相当一部分应当归社会共享的成果变成部门利益,享受过高的收入和过高的福利,“福利腐败”现象呈现出蔓延之势。毋庸置疑,这些垄断行业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对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国家经济的迅速恢复、发展以及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起到了良好的保障作用。改革开放后,尽管这些行业产生了“福利腐败”,有的甚至演变为“特殊利益集团”,但这些行业对于维护国家的发展和稳定仍然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垄断行业的庞大规模,它对国民经济的巨大影响,既是国家政策扶持的结果,也是我们今天在进行改革的时候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可以预言,如果贸然引入市场机制,试图通过市场化改革消除垄断行业的“福利腐败”,必将牵一发而动全身,不但会引起垄断行业内部员工的不满,也很容易导致无序竞争,引起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社会的动荡,与市场化改革的初衷背道而驰。
从垄断行业的管理现状看,产生“福利腐败”的垄断行业大多缺乏法律规范,政府监管的各个环节存在很多漏洞。首先,长期以来,国家对垄断行业缺乏行之有效的审计监督制度,很多专门从事公共事业、公益服务和自然垄断的行业,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成本核算制度,成本核算基本上由企业自己说了算,这直接导致了这些行业借助垄断地位维持过高的福利。其次,垄断行业在确定产品和服务价格时,黑箱操作比较普遍,没有按照国际惯例,举行有专家、消费者代表以及企业方共同参加的听证会,导致垄断行业的产品和服务价格严重背离价值规律。再次,垄断行业的成本信息披露机制尚未建立。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一个由社会中介机构、价格评估机构、审计部门和被服务者组成的评估组织,以对垄断行业的产品成本和服务质量进行审定和评估。最后,垄断行业用人机制也一直存在问题。在垄断行业领导人的选拔过程中没有引入充分的竞争机制,很难将平庸甚至腐败的管理者及时淘汰出局。同时,对于垄断行业领导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法律责任不清晰、欠完善,现有的法律执行也不力。
从一些垄断行业自身的改革实际情况看,有前瞻性和忧患意识的一些垄断行业,如电力行业,正在率先进行自身革命,力求在工资和福利方面逐步规范,以获得社会的理解和认可。更重要的是,此举可望获得其它行业的效仿,进而引发其他垄断行业进行类似改革。由于这种消除“福利腐败”的尝试是迫于外界压力,或由于自身认识而温和进行的,其造成的振荡和消极效果被降低到了最低程度,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综上所述,在当今中国,鉴于垄断行业地位的特殊性、作用的重要性和管理现状的不规范性,打破垄断行业的“福利腐败”,不能不更多地从法律制度方面入手,通过建立健全法制,加强规范管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