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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对于政府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转换政府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要明确“小政府”、“强政府”、“能政府”三个转换目标;二是确定政府的管理、监督、服务等三大职能转换内容;三是确立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等三大转换途径。
【关键词】政府职能转换 目标 内容 途径
一、引言
政府不是从来就有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它是随着阶级的分化、国家的形成而产生的。政府除了担负政治镇压、防御外敌入侵、支持文化教育事业等职能之外,还肩负着组织生产、管理经济方面的职能。然而,政府职能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定位和功能。在西方,从17世纪中叶到20世纪30年代以前,西方国家普遍奉行亚当·斯密所倡导的经济自由主义。政府担当“守夜人”的角色,就像过去敲梆子打更的守夜人一样,随时警觉地守卫着整个社会,防止暴力、偷盗、欺骗、拖欠债务、强制履行契约等,并充当自由市场制度的供给者和保护者。20世纪30年代,以凯恩斯为代表的凯恩斯学派第一次在西方经济思想史上完整系统地提出了国家干预经济的学说,主张发挥政府这支“有形的手”的作用。他们认为虽然从总体上说自由市场制度是一个有效的机制,但是市场机制本身存在缺陷,只有政府才能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以保证市场经济体制的稳定运行。
新中国成立之后,通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手工业、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逐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确立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并且长期实行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科内尔所说的“父子”关系,政府好比父亲,企业好比子女。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经济体制开始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而政府的职能也在不断转换。转换政府职能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跨世纪战略目标的重要条件。理论界对于政府职能转换众说纷纭,争论也较多。本文认为要加快转换政府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政府管理体制,需要从政府职能转换的目标、内容、途径等三个方面入手,明确政府职能转换的三重目标,确定政府职能转换的三大内容,确立政府职能转换的三种途径,实施有效地转换。
二、政府职能转换的三重目标
目标是行动的方向和指南,政府职能的转换首先要明确目标,这是政府职能有效转换的前提。本文认为,政府职能转换首先要确立达到以下三个目标:
1、“小政府”。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第一目标。现代的“小政府”有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大政府”、无限政府。它是有限的、廉价的、低成本的政府。它要求精简机构,科学地确立政府的机构及其职能,充分发挥个人、企业以及各种社会组织的经济自主权和自我管理功能,逐步实行广泛的民主自治和民主管理。政府的权力不仅要受上级主管的约束,更主要的是受来自下级的和独立的权力机构的约束,受广大人民意愿的约束。“小政府”有着自身的特点:一是“小政府”以“大市场”为基础。它要求政府的职能相对简单,市场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始终与市场经济紧紧联系在一起,演变过程也是与市场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相关的。二是“小政府”以“大社会”为依托。政府仅仅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小系统,非政府系统则在更大的程度和更广泛的范围内占有自己的位置,享有自己的权力,发挥自己的自治功能。因而,在构建“小政府”体制时,要建立健全庞大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和发达的社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大社会”的自主、自治和自我管理的职能。三是“小政府”以“大服务”为目标。政府职能的发挥过程也就是服务的过程,履行职能的核心就是服务。
2、“强政府”。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另一重要目标。现代的“强政府”有别于计划经济时期大包大揽,无所不能的强权政府,其权力更多地受到法律、法规等制约。“强政府”是指能够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创造稳定、良好的发展环境,保证其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政府。它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内能有力地驾驭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能对国民经济实行有效的宏观调控,能灵活地应对国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调动一切力量和积极因素,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特别是在我国民族企业发展处于相对弱势的情况下,“强政府”创造的良好内部发展环境,对于企业的发展尤为重要。二是对外能有效地维护国家的利益。随着中国加入WTO,整个国民经济受到了很大冲击,使我们的民族经济发展既面临机遇,更面临挑战。在新的形势下,政府既要维护好民族企业的利益,更要注重提高民族企业的竞争力,这对政府的职能提出更高的要求。
3、“能政府”。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最终目标,即建立遵纪守法,负有责任,民主化、规范化、高效能的政府。当前,影响“能政府”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制度资源短缺,影响政府效能的发挥。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最为短缺的关键还不是资本、技术,而是高效能的制度。一味靠权力来弥补制度的不足,只能使政府的民主化、规范化、法治化大打折扣。二是行政理念错位,推动政府效能发挥的精神动力不足。一些政府人员淡化“主义”,追求功利,有利干,无利则不干,公仆意识淡化,求真务实作风淡化,信仰出现迷惘,理想重心下移,形成一种行政精神惰性,严重影响政府的效能。三是公共服务社会化程度过低,影响政府效能的发挥。“强政府,弱社会”的反差较大,通过公共服务社会化来提高行政效率的推动力明显不足,严重地制约了行政效率的发挥。要建立“能政府”需要解决所面临的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提高政府的效能。
三、政府职能转换的三大内容
政府职能转换的内容是政府职能转换的具体体现,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政府管理职能的转换。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就是要求由计划经济时代的“无限权力政府”向市场经济的“有限权力政府”转变,由单一行政管理向经济、法律、行政相结合的管理转变,由原来的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原来的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而且,政府在转变管理职能时,要解决好“越位”、“错位”、“缺位”问题。解决政府管理“越位”问题,就是改变过去包揽一切的管理体制,缩小、分解政府的管理权限和范围,把不该由政府承担或政府管不了的职能转移出去,实现政府与企业、社会、市场之间的合理分工。特别是在经济管理上,要强化“看不见的手”,弱化“看得见的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解决政府管理“错位”问题,主要是理顺中央和地方之间、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职能边界,明确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职责范围,避免因分工不当、责任不明导致政出多门、交叉错位;解决政府管理“缺位”问题,就是把应当由政府办的事情真正抓起来,负起责任,避免管理出现“断档”。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真正做到政府管理“到位”,才能实现政府角色的到位。
2、政府监督职能的转换。政府监督职能的转换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过去依靠行政权力监督转向依法监督,使政府的监督规范化、法制化。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中国出现了许多的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规律的行为。如: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一些行业中的“宰客”行为,一些地方只顾经济效益、不管环境污染的短期行为,等等。而一些政府部门在市场和企业发生了新的变化后,依然沿用原有的行政监督手段对企业实施监督,从而导致监督的失效,使政府监督的权威性大打折扣。二是由过去只对企业监督转向既对微观经济行为主体监督也对市场进行监督。对于微观经济行为主体的各种“越轨”和“犯规”行为,政府要依法制裁,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公平竞争,当好“裁判员”角色。而且,政府的这种监督职能转变对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如此,对民营企业也应一样。
3、政府服务职能的转变。在过去一个较长的时期里,我们对政府领导和组织经济的职能存在片面的、不正确的理解,强调政府的管理职能,而对服务职能漠视,说是服务,其实是干预,而且是直接干预和从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企业缺乏活力和弊端重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成为政府的服务对象后,政府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变成了政府为企业服务。因此,政府要改变过去干预式服务,为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这种服务既包括为企业创造宽松的政策、法制等发展环境,也为企业发展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而且,政府还要建立信息网络,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发展和完善与企业有关的咨询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培育和完善各类市场,当好企业的“服务员”。
四、政府职能转换的三种途径
要实现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完成政府的管理职能、监督职能、服务职能等内容的转变,途径选择至关重要。如果没有有效的转变途径,转变政府职能就难以实现,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角色也难以成形。转变政府职能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种:
1、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这是完成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所在。建设“小”、“强”、“能”政府,必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深化机构改革,使政府组织机构更加合理、科学、高效。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应科学规范部门职能,按综合职能设置机构,将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能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好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多重管理、多头执法的问题。政府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全方位、多层次推行,单靠某一方面、某一层次或领域的改革是不能奏效的。以往历次机构改革的效果之所以不理想、不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改革往往局限于机构和人员的裁减,忽略了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根据西方政府再造的经验,组织重建仅仅是政府再造的一个方面,必须辅之以流程重构、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的更新。因此,在转轨时期以及加入WTO的背景下,必须重视改革的系统配套,将组织重建、职能转变、流程重构和管理方式更新有机地结合起来,全方位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2、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事业成败,关键在人。要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当前应在控制数量、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上狠下功夫。首先,严把“入口”,确保选人用人质量,疏通“出口”,积极推行辞职、辞退制度;其次,加强培训,搞好公务员的政治、理论、文化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第三,建立长效机制,依据国家公务员条例和有关规定,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符合社会需要的培养机制、开放灵活的流动机制、与贡献相适应的激励机制,把公务员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第四,增强公务员的“管理”和“服务”意识,重塑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官员及其他公共部门服务人员要由“官僚”向“管理者”转变,由传统的“行政”向“管理”和“治理”转变,提倡顾客导向、政府提供回应性服务,满足企业(顾客)的要求和愿望。要大力发展和培育社会力量,增强社会自治能力。政府组织及公共部门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强烈的服务意识以及公共责任感,由领导者转变为服务者,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科学的机制出活力、出效率、出公平。要转变政府职能,应突出制度创新,完善运行机制,靠机制和制度来保证政府行为的科学透明、协调一致和高效运行。首先,要完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实行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应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对因盲目决策而造成重大失误、导致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直至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其次,要完善执行机制。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管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科学分工,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发展目标、工作任务确定后,要按照分工和职能进行分解,由谁负责,谁去执行,怎样推进,都应十分清楚、明确。第三,要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这是确保决策落实到位的关键。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监督考核,公正评价其作用和贡献,督促其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第四,要积极创新政府管理结构和方式。要通过重塑政府业务流程,构建适应信息时代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组织形态。要通过推行信息化、网络化、电子化政务,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参考文献】
[1] [匈]亚诺什·科尔内:短缺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6.6
[2] [美]道格拉斯·诺思等:西方世界的兴起[M].华夏出版社,1989.1
[3] 斯密(Smith,A.)著,杨敬年译:国富论[M].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 759-790
[4] 王树华:建设服务型政府[N],人民日报,2004-2-12(9)
[5] 张进军:论法治国家理论中的“小政府”[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3.4
[6]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3-10-22(1)
[7] 周开年:政府与企业:角色如何安排[M].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8.275--280
[8] 顾杰:论影响我国政府效率的深层因素[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0.2
[9] 孙随根:政府职能转换与政府机构改革[J],中天学刊,1999.6
[10] 王秋红:政府职能转变的实现与现代思维方式[J],桂海论丛.1998.6
[11] 李长洪、秦桂方:政府要不断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J],当代经济研究,2002.9
[12] 李庆红:父爱主义与母子交易[J],管理现代化,1997.6
【关键词】政府职能转换 目标 内容 途径
一、引言
政府不是从来就有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它是随着阶级的分化、国家的形成而产生的。政府除了担负政治镇压、防御外敌入侵、支持文化教育事业等职能之外,还肩负着组织生产、管理经济方面的职能。然而,政府职能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定位和功能。在西方,从17世纪中叶到20世纪30年代以前,西方国家普遍奉行亚当·斯密所倡导的经济自由主义。政府担当“守夜人”的角色,就像过去敲梆子打更的守夜人一样,随时警觉地守卫着整个社会,防止暴力、偷盗、欺骗、拖欠债务、强制履行契约等,并充当自由市场制度的供给者和保护者。20世纪30年代,以凯恩斯为代表的凯恩斯学派第一次在西方经济思想史上完整系统地提出了国家干预经济的学说,主张发挥政府这支“有形的手”的作用。他们认为虽然从总体上说自由市场制度是一个有效的机制,但是市场机制本身存在缺陷,只有政府才能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以保证市场经济体制的稳定运行。
新中国成立之后,通过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手工业、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逐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确立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并且长期实行单一的公有制经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科内尔所说的“父子”关系,政府好比父亲,企业好比子女。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的经济体制开始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而政府的职能也在不断转换。转换政府职能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跨世纪战略目标的重要条件。理论界对于政府职能转换众说纷纭,争论也较多。本文认为要加快转换政府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政府管理体制,需要从政府职能转换的目标、内容、途径等三个方面入手,明确政府职能转换的三重目标,确定政府职能转换的三大内容,确立政府职能转换的三种途径,实施有效地转换。
二、政府职能转换的三重目标
目标是行动的方向和指南,政府职能的转换首先要明确目标,这是政府职能有效转换的前提。本文认为,政府职能转换首先要确立达到以下三个目标:
1、“小政府”。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第一目标。现代的“小政府”有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大政府”、无限政府。它是有限的、廉价的、低成本的政府。它要求精简机构,科学地确立政府的机构及其职能,充分发挥个人、企业以及各种社会组织的经济自主权和自我管理功能,逐步实行广泛的民主自治和民主管理。政府的权力不仅要受上级主管的约束,更主要的是受来自下级的和独立的权力机构的约束,受广大人民意愿的约束。“小政府”有着自身的特点:一是“小政府”以“大市场”为基础。它要求政府的职能相对简单,市场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始终与市场经济紧紧联系在一起,演变过程也是与市场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相关的。二是“小政府”以“大社会”为依托。政府仅仅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小系统,非政府系统则在更大的程度和更广泛的范围内占有自己的位置,享有自己的权力,发挥自己的自治功能。因而,在构建“小政府”体制时,要建立健全庞大的社会化服务机构和发达的社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大社会”的自主、自治和自我管理的职能。三是“小政府”以“大服务”为目标。政府职能的发挥过程也就是服务的过程,履行职能的核心就是服务。
2、“强政府”。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另一重要目标。现代的“强政府”有别于计划经济时期大包大揽,无所不能的强权政府,其权力更多地受到法律、法规等制约。“强政府”是指能够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创造稳定、良好的发展环境,保证其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政府。它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内能有力地驾驭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能对国民经济实行有效的宏观调控,能灵活地应对国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调动一切力量和积极因素,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特别是在我国民族企业发展处于相对弱势的情况下,“强政府”创造的良好内部发展环境,对于企业的发展尤为重要。二是对外能有效地维护国家的利益。随着中国加入WTO,整个国民经济受到了很大冲击,使我们的民族经济发展既面临机遇,更面临挑战。在新的形势下,政府既要维护好民族企业的利益,更要注重提高民族企业的竞争力,这对政府的职能提出更高的要求。
3、“能政府”。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最终目标,即建立遵纪守法,负有责任,民主化、规范化、高效能的政府。当前,影响“能政府”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制度资源短缺,影响政府效能的发挥。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最为短缺的关键还不是资本、技术,而是高效能的制度。一味靠权力来弥补制度的不足,只能使政府的民主化、规范化、法治化大打折扣。二是行政理念错位,推动政府效能发挥的精神动力不足。一些政府人员淡化“主义”,追求功利,有利干,无利则不干,公仆意识淡化,求真务实作风淡化,信仰出现迷惘,理想重心下移,形成一种行政精神惰性,严重影响政府的效能。三是公共服务社会化程度过低,影响政府效能的发挥。“强政府,弱社会”的反差较大,通过公共服务社会化来提高行政效率的推动力明显不足,严重地制约了行政效率的发挥。要建立“能政府”需要解决所面临的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提高政府的效能。
三、政府职能转换的三大内容
政府职能转换的内容是政府职能转换的具体体现,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政府管理职能的转换。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就是要求由计划经济时代的“无限权力政府”向市场经济的“有限权力政府”转变,由单一行政管理向经济、法律、行政相结合的管理转变,由原来的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原来的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而且,政府在转变管理职能时,要解决好“越位”、“错位”、“缺位”问题。解决政府管理“越位”问题,就是改变过去包揽一切的管理体制,缩小、分解政府的管理权限和范围,把不该由政府承担或政府管不了的职能转移出去,实现政府与企业、社会、市场之间的合理分工。特别是在经济管理上,要强化“看不见的手”,弱化“看得见的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解决政府管理“错位”问题,主要是理顺中央和地方之间、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合理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职能边界,明确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职责范围,避免因分工不当、责任不明导致政出多门、交叉错位;解决政府管理“缺位”问题,就是把应当由政府办的事情真正抓起来,负起责任,避免管理出现“断档”。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真正做到政府管理“到位”,才能实现政府角色的到位。
2、政府监督职能的转换。政府监督职能的转换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过去依靠行政权力监督转向依法监督,使政府的监督规范化、法制化。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中国出现了许多的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规律的行为。如: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一些行业中的“宰客”行为,一些地方只顾经济效益、不管环境污染的短期行为,等等。而一些政府部门在市场和企业发生了新的变化后,依然沿用原有的行政监督手段对企业实施监督,从而导致监督的失效,使政府监督的权威性大打折扣。二是由过去只对企业监督转向既对微观经济行为主体监督也对市场进行监督。对于微观经济行为主体的各种“越轨”和“犯规”行为,政府要依法制裁,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公平竞争,当好“裁判员”角色。而且,政府的这种监督职能转变对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如此,对民营企业也应一样。
3、政府服务职能的转变。在过去一个较长的时期里,我们对政府领导和组织经济的职能存在片面的、不正确的理解,强调政府的管理职能,而对服务职能漠视,说是服务,其实是干预,而且是直接干预和从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企业缺乏活力和弊端重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当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成为政府的服务对象后,政府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变成了政府为企业服务。因此,政府要改变过去干预式服务,为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这种服务既包括为企业创造宽松的政策、法制等发展环境,也为企业发展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而且,政府还要建立信息网络,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发展和完善与企业有关的咨询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培育和完善各类市场,当好企业的“服务员”。
四、政府职能转换的三种途径
要实现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完成政府的管理职能、监督职能、服务职能等内容的转变,途径选择至关重要。如果没有有效的转变途径,转变政府职能就难以实现,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角色也难以成形。转变政府职能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种:
1、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这是完成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所在。建设“小”、“强”、“能”政府,必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深化机构改革,使政府组织机构更加合理、科学、高效。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应科学规范部门职能,按综合职能设置机构,将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能交由一个部门承担。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好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多重管理、多头执法的问题。政府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全方位、多层次推行,单靠某一方面、某一层次或领域的改革是不能奏效的。以往历次机构改革的效果之所以不理想、不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改革往往局限于机构和人员的裁减,忽略了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根据西方政府再造的经验,组织重建仅仅是政府再造的一个方面,必须辅之以流程重构、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的更新。因此,在转轨时期以及加入WTO的背景下,必须重视改革的系统配套,将组织重建、职能转变、流程重构和管理方式更新有机地结合起来,全方位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2、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事业成败,关键在人。要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当前应在控制数量、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上狠下功夫。首先,严把“入口”,确保选人用人质量,疏通“出口”,积极推行辞职、辞退制度;其次,加强培训,搞好公务员的政治、理论、文化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第三,建立长效机制,依据国家公务员条例和有关规定,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竞争择优的选拔机制、符合社会需要的培养机制、开放灵活的流动机制、与贡献相适应的激励机制,把公务员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第四,增强公务员的“管理”和“服务”意识,重塑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政府官员及其他公共部门服务人员要由“官僚”向“管理者”转变,由传统的“行政”向“管理”和“治理”转变,提倡顾客导向、政府提供回应性服务,满足企业(顾客)的要求和愿望。要大力发展和培育社会力量,增强社会自治能力。政府组织及公共部门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强烈的服务意识以及公共责任感,由领导者转变为服务者,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3、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科学的机制出活力、出效率、出公平。要转变政府职能,应突出制度创新,完善运行机制,靠机制和制度来保证政府行为的科学透明、协调一致和高效运行。首先,要完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实行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应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对因盲目决策而造成重大失误、导致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直至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其次,要完善执行机制。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管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科学分工,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发展目标、工作任务确定后,要按照分工和职能进行分解,由谁负责,谁去执行,怎样推进,都应十分清楚、明确。第三,要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这是确保决策落实到位的关键。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监督考核,公正评价其作用和贡献,督促其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第四,要积极创新政府管理结构和方式。要通过重塑政府业务流程,构建适应信息时代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组织形态。要通过推行信息化、网络化、电子化政务,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参考文献】
[1] [匈]亚诺什·科尔内:短缺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6.6
[2] [美]道格拉斯·诺思等:西方世界的兴起[M].华夏出版社,1989.1
[3] 斯密(Smith,A.)著,杨敬年译:国富论[M].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 759-790
[4] 王树华:建设服务型政府[N],人民日报,2004-2-12(9)
[5] 张进军:论法治国家理论中的“小政府”[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3.4
[6]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3-10-22(1)
[7] 周开年:政府与企业:角色如何安排[M].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8.275--280
[8] 顾杰:论影响我国政府效率的深层因素[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0.2
[9] 孙随根:政府职能转换与政府机构改革[J],中天学刊,1999.6
[10] 王秋红:政府职能转变的实现与现代思维方式[J],桂海论丛.1998.6
[11] 李长洪、秦桂方:政府要不断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J],当代经济研究,2002.9
[12] 李庆红:父爱主义与母子交易[J],管理现代化,19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