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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四、五年,苏州农村合作经济获得较快的发展,以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投资性物业股份合作为主要形态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尽管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已在探索农村制度创新、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长效增收机制的建立、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扶持弱势群体等方面显示了积极作用。该文认为,这是农村经营体制自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取得成功以后的又一次在真正意义上的制度创新。并对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提出了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