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哈尔滨、广州、北京小学生啃咬铅笔情况并比较其啃咬情况的差异。
方法于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的方法,在哈尔滨、广州选取4所小学,采用单纯随机抽样,在每所学校的每个年级(1~ 5年级)中选取3~4个班,共71个班级,最终对3 052名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问卷调查;同时在4个学校的每年级选取1个班,共20个班;另外在北京的2所小学校,每年级选取1个班级,共10个班,最终共对30个班级的1 627名学生进行现场齿痕测量。问卷内容包括学生及监护人的一般信息、学生啃咬铅笔情况、啃咬危害的知晓等;现场测量铅笔是否存在齿痕及齿痕程度。采用χ2检验比较不同城市、不同性别间学生发生啃咬铅笔的比例、齿痕率,以及学生及其监护人对啃咬危害知晓率及齿痕程度差异。
结果哈尔滨和广州参加问卷调查并提供有效问卷的小学生分别为1 842和1 210名。哈尔滨[18.0%(333/1 842)]小学生啃咬铅笔的发生率高于广州[11.3%(137/1 210)] (χ2=29.16,P=0.001);哈尔滨男生啃咬铅笔发生率为21.9% (212/965),高于女生[13.8%(121/877)](χ2=27.04,P=0.001);广州男生的发生率为14.5% (92/632),也高于女生[7.7% (45/578)](χ2=15.34,P=0.001);哈尔滨和广州学生对啃咬铅笔危害的知晓率分别为88.5%(1 611/1 819)和90.8%(1 098/1 20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39,P=0.020);监护人对危害的知晓率分别为74.7% (1 339/1 791)和79.4%(832/1 04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9.83 ,P=0.007)。哈尔滨、广州、北京学生的铅笔齿痕率分别为30.5%(187/613)、14.8%(79/534)、28.3%(136/48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2.68,P=0.001);齿痕程度均以轻度为主,而且广州[54.4%(43/79 )]和北京[41.2%(56/136)]轻度的比例明显高于哈尔滨[39.0%(73/187)],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7.01 ,P=0.136)。
结论哈尔滨、广州、北京的小学生存在啃咬铅笔的行为,但广州学生啃咬铅笔情况轻于哈尔滨、北京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