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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活力在于"三权分置"制度改革。必须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推进农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法治举措为:把经营权改造为承包地租赁权,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把"三权分置"的政策成果上升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