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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出于对劳动者的保护,赋予了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特殊权利——缺乏保障有权拒绝上班【案例】:2011年7月6日上午,鉴于室外最高温度已达37℃,为确保劳动安全,从事室外作业的梁纬遂向经理要求发放降温、防晒、解暑的防护设备及药品。经理不仅没有答应,反而责怪梁纬有意找茬。梁纬一气之下即拒绝上班。公司随之以梁纬拒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为由。决定解除与梁纬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