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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于高利贷的规范路径一直是刑法学界讨论的重点。随着2019年《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刑法对于高利贷规范路径的规范基础已经形成。此时,有必要总结历史上的经验,并在现有规范基础上明确刑法对于高利贷的规范路径。高利贷分为“民间自助性高利贷”和“职业性高利贷”,刑法主要对后者加以规范。在入罪的违法性来源上,《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民法典》的出台解决了行为入罪的形式违法性问题,而通过对法益侵害和文化侵害的论证分析,可以解决行为入罪的实质违法性问题。当前刑法对于高利贷的规范路径依然存在改进空间。刑法对高利贷的规范应建立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挂钩的动态利率机制。另外,宜增设“放高利贷罪”对高利贷进行规范,以限制非法经营罪的扩张趋势,匹配量刑精确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