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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嘉兴市嘉善县、海宁市两地被省国土资源厅选取为全省首批5个市(县)开展土地审批权下放试点,2014年9月,嘉兴市南湖区、秀洲区、平湖市、海盐县、桐乡市均被列入全省24个土地管理相关审批权先行委托下放县(市、区)。2014年底,嘉兴市政府与县(市、区)政府签订下放国土资源审批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