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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地早期杰出的赋作家和赋论家司马相如曾经就辞赋创作表述自己的观点,他认为:“赋家之心,苞括宇宙,总览人物,斯乃得之于内,不可得而传。”在这里,司马相如非常强调赋的审美创作构思“得之于内,不可得而传”的“自得”性。所谓“得之于内”,从司马相如有关辞赋创作的论述并结合其创作实践来审视,即在他看来,辞赋创作既要深思熟虑,又要自然兴发,乘兴随兴,自得自在;要自得于心。即自己要有心得体会,要有独到的感悟,要自娱自乐,自言自语,即所谓“夫子自道”,自得其乐。这种“得之于内”的审美体验表现在文本中,则构成具有创作者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