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区域生态补偿机制 促进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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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实施,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正在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文章就如何构建合理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以保护西部地区业脆弱的生态环境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以期对西部地区的和谐发展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西部地区 生态补偿 可持续发展
  
  按照西部大开发战略,我国的西部地区包括新疆、甘肃、宁夏、青海、陕西、西藏、内蒙古、云南、贵州、广西、四川和重庆12个省、市和自治区,土地面积约占全国土地面积的71.03%,人口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23%。区域内自然资源丰富,全国2/3的石油可采储量、83.9%的天然气储备、38.6%的煤炭储量、23.9%的铁矿石储量都在西部地区,全国水能资源可开发量也大部分集中在这里。同时,由于自然、历史和社会等各方面原因,西部地区也是我国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地区。如何在开发的同时,对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补偿,以实现西部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学术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
  
  一、生态补偿与可持续发展的涵义
  
  1987年,以布伦特兰夫人为首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我们共同的未来》,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模式。该委员会把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世界银行在1992年世界发展报告中,认为可持续发展是指“把发展与环境政策建立在成本与效益相比较的基础之上,建立在审慎的宏观经济分析之上,将能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并能导致福利水平的提高和持续性”,进而在1995年发展了新的国家财富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价系统。
  生态补偿这一概念最初起源于自然生态补偿,指自然生态系统对干扰的敏感性和恢复能力,后来逐渐演变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手段和机制。生态补偿的内涵应当从两方面去理解:一是对自然的补偿,即对已经遭受破坏了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和重建,对面临破坏威胁的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二是对人的补偿,即对生态环境建设的相关行为主体进行经济或政策上的奖励与优惠(或惩罚与禁止)。
  
  二、建立有效的西部生态补偿机制是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1、理论依据
  (1)生态环境价值理论。根据环境经济学理论,生态环境资源是有价值的。生态环境是由各种自然要素构成的自然系统,具有环境与资源的双重属性。由此决定了它包含有三方面的价值:固有的自然资源价值,即未经人类劳动参与的天然产生的那部分价值;固有的生态环境价值,即自然要素对生态系统的功能性价值;基于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人类劳动投入所产生的价值。由于自然资源是有价值的,因此利用生态环境资源理应支付相应的费用,而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就应提供必要的补偿。
  (2)生态环境资源的外部性理论要求建立必要的生态补偿机制。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引起环境破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外部性。庇古认为“外部性问题的本质是,个人A在对个人B提供某项支付代价的劳动过程中,附带地,亦对其他人提供劳务或损害,而不能从受益的一方取得支付,亦不能对受害的一方施以补偿。”加之生态环境效益又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使得生态环境效益的产出可以不需要所有权发生转移,甚至不需要生产者的同意就可以为其他的消费者所利用,在这里生态环境价值实现和补偿客观存在“市场失灵”现象,要求政府充分运用政策工具和手段,建立一个克服市场失灵的生态环境价值实现和补偿机制。
  (3)代际公平原则。代际公平是指人类的每一代人都是其后代人的地球权益的托管人,在不同代际之间,人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方面的权利应当是平等的。通过生态补偿制度,维持生态系统内各种物质和能量存量的稳定性,防止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发生代际退化。
  2、现实依据
  (1)西部地区是我国的生态屏障,是江河源头。西部地区是维护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的生态屏障区,其生态环境质量对中国东部乃至东亚地区的环境都具有重大意义。近几年举国关注的生态环境大事件,如1997年黄河断流100天、1998年长江水灾、2000年北京地区沙尘暴等都表明西部的生态危机正威胁着全国的生态安全。
  (2)西部为东部和全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体制双轨运行,西部廉价的原材料资源源源不断流向东部、流向全国。三峡工程、西气东输、西电东送等一系列国家重点工程开发的是西部资源,影响的是西部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受益的则是东部和全国。从现实来看,这些项目的实施为东部和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因此,也应当对西部的环境、生态安全做出补偿。
  (3)西部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着严重的生态困境。改革开放以来,西部地区作为我国的能源和资源的战略要地,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而在国家的战略布局偏重于东部地区的前提下,西部地区在资源消耗的同时没有对生态环境的损耗进行相应的补偿,以至于西部的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环境形势相当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生态破坏严重,治理任务艰巨。西部地区植被覆盖率低,水土流失严重。相对于全国来看,西部地区的森林覆盖率仅为9.88%,比全国的森林覆盖率低6.67个百分点。在全国367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总面积中西部省区就占了77%。西部地区的土地荒漠化面积进一步加剧,据土地生产力和治理难度综合评价,西部重度沙漠化土地面积占全国重度沙漠化土地总面积的98.91%,中度沙漠化占全国的94.32%,轻度沙漠化占全国的80.03%。
  环境污染相当严重。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实施,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东部地区那些污染环境、附加值低的夕阳产业不断的向西部转移,一些境外企业也利用我国环境政策法规的漏洞将重污染项目转移到西部。这些企业共同导致西部严重的环境污染。据统计,西部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比全国低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29.2%,比全国低12.5%,西部地区万元产值排放的污染物要比东部地区高出1-5倍。日趋恶化的生态环境给西部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极大危害,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西部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如何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以遏制西部地区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是实现西部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三、构建西部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
  
  1、建立健全我国生态补偿的法律法规体系
  (1)在《环境保护法》中确立生态补偿制度。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忽视生态环境保护,而偏重于污染防治。它只规定了对环境污染所产生的外部不经济进行收费,而没有考虑对生态环境保护行为所产生的正外部性进行补偿。基于生态补偿制度的重要性,应对现行的《环境保护法》作必要的修改,增设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以确立其在环境保护基本法中的地位。
  (2)建立生态补偿的自然资源单行法,并对西部地区生态补偿做出明确规定。目前,我国自然资源保护单行法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不够。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建议由国务院发布《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条例》,使这一制度以国家行政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在条例中可以对生态效益补偿的目的、范围、方针、原则、重要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详细的规定。同时,针对西部地区这一特殊的地域情况和补偿的重要性,可以分出一章对西部生态补偿做出政策上的特别规定,以有利于西部生态环境的保护。
  2、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建立西部生态功能区价值评估,是进行生态补偿的前提条件。生态补偿资金的来源充足和使用得当,是实施生态补偿制度的关键所在。
  (1)建立西部生态服务功能区价值评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是自然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的实物型生态产品和非实物型生态服务的价值。根据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服务功能类型的不同,可采用不同的方法对其进行价值评估。确定我国森林、草地、湿地等典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可以为我国生态功能区划、区域生态恢复与建设、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2)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第一,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生态环境的建设和改善需要强大的资金投入。我国西部地区比较贫困,财力较弱。所以,中央财政应加大对西部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另外,中央和地方财政应设立专门的生态补偿基金,投向急需资金的生态脆弱地区。财政资金获得与否以及获得多少与该地区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任务挂钩。第二,完善现有的生态补偿收费制度。目前,我国对生态补偿费的征收散见于各种资源单行法中,没有统一的规定。对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造成其生态功能丧失者征收生态效益补偿费,必须运用法律手段,把征收生态补偿费的目的、主体、标准、对象、使用等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取得全社会统一遵守的效力。第三,设立开放式的公众基金,授受社会捐赠和国际援助。生态保护是一项全民的事业,需要公众的广泛参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我国一些高收人的单位和个人对环境保护的捐款可能会增加。为了更好地募集资金,可以借鉴基金会的形式,设立生态补偿的开放式的公众基金。另外,还可以通过公益性部门筹集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单位、个人的捐款或援助。
  3、积极探索多样化的补偿方式
  生态补偿是一个系统工程,补偿方式的多样化可以大大增强补偿的适应性、灵活性和弹性,进而大大地增强补偿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般说来,补偿方式大致有政策补偿、资金补偿、技术补偿。
  (1)政策补偿。这是中央政府对省级政府、省级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权力和机会补偿。通过政策倾斜和实施差别待遇,激发西部地区保护资源环境、发展生态产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从体制上、政策上加大对异地开发、生态移民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统筹推进补偿地区经济社会、人口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2)资金补偿。这是最常见的也是最迫切急需的补偿方式。可以借鉴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经验,“由政府购买生态效益,提供补偿资金”,通过这样一种政策手段来提高生态效益,自2000年实施西部大开发以来,中央政府共拨出1100亿元用于生态补偿,西部地区要加大争取这种资金的力度。
  (3)技术补偿。指中央和当地政府以技术扶持的形式对生态环境的综合防治给予支持。补偿主体开展技术服务,提供无偿技术咨询和指导,培训受补偿地区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提高受补偿者的生产技能、技术含量和组织管理水平。
  总之,只有对西部地区进行生态补偿,促进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改善西部地区的生态环境,为西部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才能促使我们整个社会、整个民族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和谐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谭崇台:发展经济学概论[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
  [2]孙新章、谢高地:中国生态补偿的实践及其政策取向[J],资源科学,2006(7).
  [3]周欢水:中国西部沙漠化的分布、动态及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J],中国沙漠,2002(6).
  [4]中国经济信息网[EB/OL],http://sdep.cei.gov.cn/,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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