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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案情简介自2004年8月至2006年5月期间,上海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为维持并发展房地产估价业务,谋求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等三家银行为其介绍估价业务,采用按照所收取估价费用的25%—40%的比例,以"业务协作费"的名义向上述三家银行及其工作人员支付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