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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其实质是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其目的在于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行业转型升级,为加快国家经济发展提供强劲动力。改革试点政策实施以来,试点地区从上海扩展至全国,试点行业范围在最初的交通运输业和研发和技术服务等六类现代服务业之外,又延伸到广播影视服务业。在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其原因:一是现代服务业是整个经济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提供了衡量其发展状况重要指标,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不仅对于推动目前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对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育新兴经济增长点也有重要意义。二是目前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的税制安排,对现代服务业造成严重的重复征税问题,在企业分工、产业融合、国际转移、税收负担等方面极大限制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有必要通过改革来解决这些问题;三是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等其他产业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选择在现代服务业开展改革试点工作,不仅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利于发挥产业的联动作用,带动制造业等产业升级和进步。目前,改革已实施近两年时间,试点政策的实施,一方面对现代服务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改革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现有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题研究的基础上,试图综合国内外学者的观点,通过分析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以来,对现代服务业产生的影响、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完善改革为目的,希望能对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提出有价值的政策建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成果进展、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实施背景。这一部分介绍的是改革的实施背景,一方面是营业税与增值税在税制设计中存在一定耦合关系,这为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另一方面是现行税制对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有不利影响,这是为改革的现实要求。第三部分,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影响分析。这一部分试图探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主要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展开。微观方面采用投入产出分析的研究方法,以企业税收负担为指标,从理论、实证两个角度分别分析改革带来的影响;宏观方面主要是指改革对现代服务业产业结构的影响,从要素供给、国内需求、国际贸易这三个角度展开阐述改革的影响。第四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制度选择与政策建议。针对以上理论分析和改革实际运行情况,本文试图从三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一是税基界定,具体指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行业选择和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二是合理界定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三是适时推行增值税合并纳税制度。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有投入产出分析法、实证分析法、规范分析法、定性分析法、定量分析法。本文可能的创新点有,一是综合学术界目前的研究成果,对现代服务业进行基本界定,并以此为基础,探讨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必要性;二是从宏观、微观两个角度,结合投入产出分析方法,系统的总结了试点开展以来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建议。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试点时间虽然已近两年,但最初的试点范围仅为上海市,范围窄,全国范围内推开试点时间不长,数据来源十分有限,因此在定量的实证分析方面没有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此外,由于自身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局限性,在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分析时,得到的结论仍有待于实践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