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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制度(pre-mediation),是英国自从家事纠纷越发盛行之后所发展出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其发明是为了缓解家事纠纷繁多而司法资源不足的窘境以及针对家事纠纷的自有特性。除非排除特定家事纠纷类型以及特殊情形下,该机制要求家事纠纷当事人在把纠纷诉至诉讼程序前,需要参与家事纠纷调解信息评估会议,并且在授权家事调解员的主持下决定下一步的纠纷解除方式,是继续调解程序还是转而启动诉讼程序。英国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制度有其自有的制度特征,最明显的是其不同于一般调解制度的自愿性原则。并且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完善,其产生了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比如费用惩罚制度,调解人员专业领域多样化制度等等,以此来帮助扩大诉前调解制度的适用范围以及民众对此制度的认可程度。然而,每一种制度都不是完美的,英国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制度也有其在运行当时中的困境和不足。近年来中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但是人际交往关系却也矛盾频发,特别是家事成员之间的纠纷,不仅仅数量越发增多,并且参杂着情绪等各种因素在内,导致司法程序解决此类型纠纷时侯心有余而力不足并且耗时许久。在这一层方面,中国和英国的十分相似。并且,中国为了解决这一窘境,也设置了许多司法改革措施,比如中国有同英国相关类似的司法实践实验试点,但是有一个缺陷,即中国并没有一个完善且高效的司法制度进行规制以及指导,并且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家事纠纷调解结案的比例以及数量却逐年降低。所以研究英国的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制度对于我国的相关司法领域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经过在阅读大量的国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本人发现我国在英国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制度方面的研究大多仅仅只是研究其他方面从而附带提及,或者虽然讲述此制度但不全面,所以本人希望能够借此篇论文对研究英国相关司法制度以及我国相关制度产生一定的积极推动促进意义。本篇论文总共由六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导言;第二部分主要介绍英国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制度背景,分别从英国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制度的历史原因、社会原因和法理原因三个角度进行分析;第三部分主要介绍英国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制度特征以及运作,分别从制度特征、适用范围、程序启动、调解方式四个方面进行详细剖析;第四部分是关于英国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制度关联制度,主要分为调解人员制度、调解费用制度和诉调衔接制度三大制度;第五部分主要分析英国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实施问题及借鉴,从英国实施现状及问题和对我国的借鉴两大方面入手,前者比如英国社会对于家事纠纷诉前调解制度社会认可度有待提高,适用范围略显狭窄等等,后者比如调解系统和法院系统应相对独立,扩大调解适用范围等等;第六部分为结语。